广西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简章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局工作安排。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计划招聘人数:1人,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劳动合同为每年签订一次。

  聘用工资待遇为:大专学历27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食宿自理。旅差费按市级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执行国家节假日相关政策。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2月8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一寸照不限制底色)等相关材料交到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崇左市金鸡路8号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A303)

  2.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请致电确认。邮箱:stj4133178@163.com。联系电话:0771-7841331。

  (三)资格审查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情况经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讨论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五、事项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正常上班时间),电话:0771-7841331。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

  附件: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docx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招聘人员岗位表

  

岗位序号

  

工作去向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及等级

  

用人方式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学历

  

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职称或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

  

联系地址

  

咨询电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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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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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

  

到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龙州县响水镇、下冻镇、金龙镇、武德乡、彬桥乡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管理员

  

管理岗九级

  

实名编制

  

5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招聘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龙州县服务满3年且在岗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非在编引进人才,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9月18日起,登录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查阅《岗位计划表》,可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咨询)。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不接受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按岗位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41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6日(共 2 天)。

  报考人员登录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下载并填写《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情况表、聘用合同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聘用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和过后复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开考比例及考试

  1.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比例的将以实际报名人数情况减少招聘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如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改为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确定面试人选。

  (一)发布面试公告

  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发布,并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信息)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组织

  1.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与崇左市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

  考核方法按考核量化设计方案实施,考核时发放给考生及所在单位。考核分数100分,占总成绩的60%。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到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无记名测评评分,领导及干部面谈评分,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评分,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占40%)+考核量化成绩(60%)。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录取,录取后按照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拟招聘岗位,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龙州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龙州县人民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介绍信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本简章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1-8830015(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招聘人员岗位表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人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综合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突出的优先聘用;

  (5)驻崇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未就业的)优先;

  (6)具有较好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功等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月工资2400元(含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2.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四项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djs2007@163.com;

  (三)现场报名地点: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5楼);

  (四)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不变,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报名者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咨询电话:0771-3521287。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