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招聘1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成立于1991年,隶属广西科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9个部门,其中科研部门5个,核定编制32人,现有工作人员39人,其中博士6人,在读博士4人,高级职称11人。单位聚焦于水深6m至岸上1km区域,以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盐沼及滨海植被等为研究对象,开展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研究。拥有国家计量认证实验室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1个,广西特聘专家岗1个,生态试验基地/野外站2个,实验室面积2500m2,仪器设备原值1500余万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主管部门网站(www.gxas.cn)、本单位网站(www.mangrove.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www.gxas.cn)、本单位网站(www.mangrove.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请将以下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至邮箱:gmrcrsk@126.com,邮件主题及文档名称请填写: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报考者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1)《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视为报名无效);

  

(2)材料目录;

  

(3)个人自荐书;

  

(4)身份证;

  

(5)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材料。

  

(6)职称证书;

  

(7)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8)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9)获奖证书或证明;

  

(10)面貌证明;

  

(11)科研经历及成果证明材料;

  

A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项目证明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

  

B论文著作

  

论文及专著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EI中的期刊,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C发明专利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1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本单位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

  

(三)考核

  

按符合岗位条件实际报名人员1:1进行考核,采用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考生个人陈述12-15分钟(准备PPT);陈述完毕后,由考官提问5-7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研究经历、科研成果、学术水平、未来工作思路、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生考核分数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才网、主管部门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七)相关待遇

  

新聘用博士,在试用期结束和签订服务年限协议后,给予30万元津补贴,其中安家费15万元一次性发放,津贴15万元3年内按月发放;以科研项目的形式资助15-20万元科研启动费。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9-2056427,0771-250392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慧,0779-2056427

  

附件1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

  

2021年8月6日

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5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05.11.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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