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23人公告

  

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公告(第一批)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人才开展公开招聘(第四批),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0年7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月6日前(含2日,下同)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但毕业证和须在7月15日前获得。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时,按照报名程序中不足开考比例的程序处理。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于在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招聘辅警33人简章

  

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其中包括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段要求见各职位);

  
(四)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

  
(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身心健康;

  
(六)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此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8cm(含)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5.本人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者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五险缴纳部分),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津贴设定。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含五险,2800元/月,试用期结束双方确认后签约。

  
3.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发布公告、接收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考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报名咨询电话:0770-2291116,联系人:韦警官、张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办公大楼410室)。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自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等相关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标准彩照两张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渔州坪建政路15号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政工室410、411现场报名。联系人韦警官,电话0770-2291116。

  
2.邮寄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原件邮寄到上述地址,相关证书原件于面试前核验。

  
3.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包发至港口分局邮箱gkfj2008@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辅警材料)。

  
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位置,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关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四)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政工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资格初审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报考部门进行审批,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负责,政审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存在不适宜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不予报名或者录用。

  
2.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从体检与政审等方面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六)试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七、笔试

  
笔试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参加相对应的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三楼。

  
八、面试

  
面试根据报考岗位加相对应的考试。

  
面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四楼

  
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值的方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当天结束公布。

  
以上招聘程序细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通过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众微信号(港口警事)统一公布。

  
九、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间待定,测评地点定于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球场)。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测评及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守则》成绩执行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二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的情况当天公布。

  
十、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员。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港口警事微信号、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落实清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港口分局可以根据职位空缺,对候录库中人员进行重新面试从而确定更适宜空缺职位人员并予以补录。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督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doc

  

2020年崇左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

  共招聘5人(其中1人为财务人员)。要求立场坚定,有敬业精神;尊重领导,作风严谨,事业心、责任心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法学、警务、汉语言文学、会计专业优先);性别不限。

  二、工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支付月工酬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支付月工酬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交纳有关社会保险约1000元);旅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年底根据考核结果给以一定绩效奖励;按行政班时间上班,享受国家休假制度。

  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满一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聘的,每月提高工酬100元;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后,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复印件送达崇左市司法局部。电子邮箱:zzb7968373@163.com。

  (三)报名地点:崇左市司法局部(崇左市新城区丽川路14号崇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503室)

  (四)资格审核:崇左市司法局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在2020年12月28日前通知人员面试。

  (五)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上预留手机号码,确保通信畅通。2020年12月28日前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予面试,不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崇左市司法局部,联系电话:0771-7968773。

  附:报名表.doc

  

崇左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6日

  

2020年广西百色学院人才需求133人公告

  百色学院2020年8月人才需求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0年8月公开招聘教职工13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5人,本科学历2人,大专及以下6人。教学岗位101个,行政教辅岗位32个(具体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医护类教辅岗要求大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百色学院2020年8月人才需求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对应的需求单位电子邮箱(具体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应聘材料投递成功后,应聘者应及时电话确认需求单位是否收到应聘材料。

  
(注: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2.应聘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对应的需求单位邮箱,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2020年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3.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材料包括:

  
(1)《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名册表》、《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意向书》和《百色学院岗位应聘报名表》(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填写)。

  
(2)《百色学院引进人才名册表》、《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意向书》、《百色学院岗位应聘报名表》、《百色市人才引进申报表》和《百色学院引进人才家庭情况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填写)。

  
(3)个人简历(含工作简介和学习履历,学习履历从高中开始)。属已婚人士则须附配偶、子女等家庭基本情况。

  
(4)个人学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自荐材料。包括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正反面复印件)、(专科或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博士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网上查询证明、职称证、各类能力资格证、获得成果相关证明,以及在校期间学习表现、社会实践、获奖情况,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参与或完成的科研项目的材料等。(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就业推荐书)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条件要求,学校人事处和需求单位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百色学院官网(www.bsuc.cn)和百色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bsuc.edu.cn/)的“通知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在百色学院官网(www.bsuc.cn)和百色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bsuc.edu.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方可开考。

  
(三)专业测试

  
学校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后,艺术类、体育类、财会类、医护类及其他因工作性质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由需求单位自行组织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方案由用人单位拟定并报人事处备案,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决定,专业测试成绩按100分制评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能够进入后面的面试环节。

  
(四)面试

  
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大部分构成。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计分。

  
1.教学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试教、结构化面试两部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1)试教。“试教”的内容为应聘者应聘岗位及学科专业相关知识,由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并结合本人的专业自行准备。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试教时间15分钟(可带教案),试教以传统板书形式进行,不使用ppt。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为应聘者针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答辩时间5分钟。

  
2.非教学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应聘者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不需要试教。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结构化面试”为应聘者针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答辩时间10分钟。

  
特别说明: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低于140分的应聘者不能够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注: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形式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

  
(五)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最终成绩高分者因其本人自动放弃时,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考核。

  
(注:博士研究生的面试考核由需求单位具体负责)

  
(六)体检

  
原则上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在学校官网和人事处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栏”公布,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医院为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标准参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学校可按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考核次序递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该岗位的最终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决定。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审批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人事处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发接收函等。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如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最终成绩和考核结果顺位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受聘人员在聘期间,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下人员,纳入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进行管理。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人才引进政策进行管理。

  
六、审查

  
对拟聘人员采取函审的形式完成审查。学校人事处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通过审核人事档案完成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拟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产生的面试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方老师、黄老师,0776-2821509。

  
附件:

  
1.百色学院人才需求计划表(专任教师).xls

  
2.百色学院人才需求计划表(行政教辅人员).xls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报名用表.rar

  
4.博士研究生报名用表.rar

  


百色学院人事处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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