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审计局办公室文秘招聘1人公告

  

  

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审计局办公室文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审计局拟招聘1名办公室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了解掌握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知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财务工作经验者或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的优先考虑;

   (三)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具体工资报酬面议。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发送至邮箱(sjj3035263 163.com)。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3月11日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0779-3035263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海城区审计局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崇左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

  共招聘5人(其中1人为财务人员)。要求立场坚定,有敬业精神;尊重领导,作风严谨,事业心、责任心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法学、警务、汉语言文学、会计专业优先);性别不限。

  二、工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支付月工酬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支付月工酬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交纳有关社会保险约1000元);旅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年底根据考核结果给以一定绩效奖励;按行政班时间上班,享受国家休假制度。

  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满一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聘的,每月提高工酬100元;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后,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复印件送达崇左市司法局部。电子邮箱:zzb7968373@163.com。

  (三)报名地点:崇左市司法局部(崇左市新城区丽川路14号崇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503室)

  (四)资格审核:崇左市司法局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在2020年12月28日前通知人员面试。

  (五)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上预留手机号码,确保通信畅通。2020年12月28日前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予面试,不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崇左市司法局部,联系电话:0771-7968773。

  附:报名表.doc

  

崇左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6日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招聘辅警33人简章

  

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其中包括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段要求见各职位);

  
(四)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

  
(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身心健康;

  
(六)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此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8cm(含)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5.本人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者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五险缴纳部分),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津贴设定。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含五险,2800元/月,试用期结束双方确认后签约。

  
3.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发布公告、接收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考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报名咨询电话:0770-2291116,联系人:韦警官、张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办公大楼410室)。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自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等相关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标准彩照两张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渔州坪建政路15号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政工室410、411现场报名。联系人韦警官,电话0770-2291116。

  
2.邮寄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原件邮寄到上述地址,相关证书原件于面试前核验。

  
3.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包发至港口分局邮箱gkfj2008@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辅警材料)。

  
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位置,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关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四)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政工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资格初审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报考部门进行审批,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负责,政审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存在不适宜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不予报名或者录用。

  
2.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从体检与政审等方面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六)试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七、笔试

  
笔试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参加相对应的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三楼。

  
八、面试

  
面试根据报考岗位加相对应的考试。

  
面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5号,港口分局四楼

  
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值的方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当天结束公布。

  
以上招聘程序细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通过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众微信号(港口警事)统一公布。

  
九、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间待定,测评地点定于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球场)。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测评及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守则》成绩执行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二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的情况当天公布。

  
十、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员。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港口警事微信号、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落实清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港口分局可以根据职位空缺,对候录库中人员进行重新面试从而确定更适宜空缺职位人员并予以补录。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督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doc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财政局招聘4名编外人员公告

  

2020年防城港市上思县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上思县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

  (二)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4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至财政局邮箱ssczj2656 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名材料”。面试当日或提前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进行复核。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上思县财政局人秘股(6楼607室),联系电话:0770-8512656。

  四、面试和考核

  由上思县财政局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人员继续按上述程序补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思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政办发〔2016〕8号)执行。解聘或辞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上思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岗位性质执行。

  

  

上思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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