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及第一批博士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及第一批博士130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我校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及领军人才若干名,公开招聘第一批博士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南宁区医药研究所,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也是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
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产学研医紧密结合、对外交流合作优势突出,有仙葫、明秀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10.99亩。设有16个学院,3个直属公共教学部。有14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地方附属医院11所),1所附设中医学校,1家校办制药厂,1所独立学院。有重阳城老年公寓等一批在全国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学校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育人观,大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兴校”战略。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本科专业27个,其中有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优质特色专业(群)9个、省级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8个。
学科建设稳步发展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3个,是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专科4个;有广西一流学科(含培育)3个,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4个,广西重点学科6个,广西民族院校特色学科1个;广西中医药重点学科(含培育)55个。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学校以中医药、壮瑶医药研究为重点,加强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是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最大的创新共享平台之一。有1个中-泰传统药物研究联合实验室、1个中—澳传统药物现代研究联合研究实验室、1个中—加斑马鱼中药筛选联合实验室、1个中国-东盟传统药物研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8个(含培育),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4个(含培育)。拥有广西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基地2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3个。
社会服务优势明显
学校以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附属国际壮医医院、百年乐制药有限公司等为依托,拥有36个国药准字号药品、200多种院内制剂、10多种成果转化产品。近年来,学校利用中药药效筛选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直属附属医院的“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等系列技术平台,先后为区内外25个省区的100多家医药企业、科研院所或个人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了上百个中医药品种的处方论证、毒理试验、药效筛选与评价等研究,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学校还提供原料检测、中药质量真伪优劣评价,中药农药残留等技术服务,建立起中医药科技服务平台。
文化传承创新显特色
学校循本而开弘,始终把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学校重点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人文学科研究基地,促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学校对壮医药进行挖掘研究,挖掘整理了一批以壮医药线点灸为代表的临床诊疗技术,创立了壮药质量标准体系。
国际交流合作广泛
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充分利用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在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保健、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以东盟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为中心、辐射全球的对外教育新格局。
学校将秉承“弘毅自强,传承创新”的校训精神,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办学水平,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力争建设成为以中医中药学科为主体,医、理、工、管兼容,产学研结合突出、民族医药特色鲜明、人文精神高贵的国内知名、区域一流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成为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及其他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壮瑶等民族医药科研创新及其文化传播中心,成为促进区域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具有博士学位(含2023年12月30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者);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时间计算到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高层次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高层次人才团队及领军人才的引进
(一)引进方式:全职或柔性引进
(二)范围及待遇
学校根据“双一流”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引进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等相关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团队1-2个。引进的具体条件及待遇面议。
领军人才: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备领导本学科赶超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引进的具体条件及待遇面议。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1)网上投递:团队或个人相关简历材料及证明、聘期工作计划等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gzyrsc2018@163.com。
(2)现场报名:将团队或个人相关简历材料及证明、聘期工作计划等交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应聘团队或个人材料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人才评议。
由学校组织人才工作专家根据应聘材料对其学术水平、思想道德水平、业务能力、发展潜力和工作计划等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形才引进方案报校领导审定。
5.签订合同。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博士的引进
(一)招聘的博士人才层次
人才层次 | 条件 |
拔尖人才 | 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专家。拔尖人才应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博士可放宽职称限制。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五年内(报到时间往前推算五年)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奖奖励(排名前十);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奖奖励(排名第1);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奖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第2—第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或由政府颁发的省部级社科科研成果奖(非论文类)一等奖(排名第一)。 2.五年内(报到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主持并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相应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
博士 |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
(二)招聘岗位
我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各层次博士130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①网上投递(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 + 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均需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gzyrsc2018@163.com。
②现场报名:将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纸质版交到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及考核
(1)报名后,我校将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具体的用人单位通知参加考核。
(2)考核可采取技能操作、笔试、试讲、面试等不同形式,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本次公开招聘博士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直至录满为止,岗位录满后将不再安排考核)。
3.政审及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的政审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若政审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党政领导在听取人事处汇报的基础上,对拟录用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及时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6.签订合同
(1)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无法按期到岗或签合同时无法提供相应学历、等材料,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2)引进的博士在入职报到后,需签订引进博士合同书,约定的服务期限为5年,按合同书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力,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后果。
(四)引进博士待遇
1.工资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按其职称参照学校同级别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无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参照学校中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学校本部录用的博士,根据不同层次给予30-8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发放形式:分五年逐月发放。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录用的博士,其安家费核定及发放按照附属医院安家费政策执行,具体面谈。
人才层次 | 安家费(税前) | 科研启动经费 |
拔尖人才 | 60-80万元 (符合拔尖人才1个条件60万元,2个条件70万元,如果属于学校急需紧缺的中医学类、临床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的博士则另外增加10万元) | 3-30万元,申报时3-20 万元,中期考核后,根据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及价值可申请追加经费,最高10万元。 |
博士 | 30-40万元 (属于学校急需紧缺的中医学类、临床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40万元,其他博士研究生30万元) | 3-20万元,申报时3-10 万元,中期考核后,根据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及价值可申请追加经费,最高10万元。 |
3. 待遇
(1)已报到的人才,主持有国家级科研在研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可协调安排子女到所属学区范围内的幼儿园、中小学就读。
(3)在学校安排考核期间,广西南宁市区以外应聘人员,学校可承担国内往返城市交通费(交通票由学校订购)、1~2晚的住宿费。
(4)所引进的博士,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条件的按有关文件办理入实名编制手续。其他人员按照实际到校报到上岗时间先后顺序逐步分批办理入实名编制手续。
(5)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可以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6)拔尖人才的配偶(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可安置在学校工作。
五、纪律监督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联系方式
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gxtcmu.edu.cn。
人事处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合德楼309室,邮编:530200。电话:0771-3134653。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汇总表.xls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3年1月13日
2023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具体信息见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三、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扫描件等)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电子邮箱:gxcjxyhq@sina.com,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不宜重复发送邮件。
六、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考试
通过综合面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考。
综合面试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该考场综合面试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综合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综合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核
考核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九、确定拟聘人选
经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十、体检、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核准,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22162
监督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4928493(纪委办公室)。
附件1: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pdf
附件2 :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4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53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14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3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年龄需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含)至2005年10月30日(含)期间出生;学历、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11.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期间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特检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