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招聘渔政职业船员公告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公开招聘渔政职业船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钦州市海上一线渔政执法工作,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渔政职业船员6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录岗位条件
(一)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愿意从事海上工作,热爱渔业执法事业。
(二)身体条件:男性,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适合海上船艇工作。无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或严重损害健康的传染病史以及可能影响船上正常工作的慢性病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曾被开除或解聘人员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在钦州市人才网及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地点为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地址:广西钦州市文峰北路160号9楼905室,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77-2824418)。电子邮箱:qzyzygjdzd@163.com。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或招聘发布的网站下载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毕业证、职务船员证或资格证或经培训机构培训证明材料、军人退伍证等各类证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期间发现问题的,将与报考人员联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 2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及工作要求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笔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和岗位要求为主,面试内容包括能力测试、岗位匹配等。
1.基本情况。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2.考务工作
(1)考务工作由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2)成立考务评委小组,负责评分工作。
(3)计分、录用。结合笔试和面试,以综合得分最高确定合格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安排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四、福利待遇与管理
(一)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职业船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聘用工资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和出海补助(补助标准按现行同等岗位标准执行,出海次数按实际计算)。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以岗定薪和出海补助(同上)。
(二)人员管理:受聘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规章制度。
五、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固定,24小时在渔政执法船上待命,随时出海执勤,实行轮休制度,保证每个月6-8天休息。
(二)工作地点:中国渔政45029船(驻点金鼓江海洋基地)
附件: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公开招聘渔政职业船员报名登记表.docx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2023年2月7日
广西钦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科研助理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素质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创新意识强,服务意识强,服从安排;
(三)可胜任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
(二)报名须知:有意报名者请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书复印件(含全日制本科学历书复印件)、个人简历(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可附就业推荐表),送达或邮寄广西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广西钦州市建设街9号,邮编:535000)。咨询电话:0777-2850071、0777-2850197。联系人:杨明珠、张卉。
(三)面试:由招聘小组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方式和福利待遇
采取合同聘用方式,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50名辅警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安机关勤务辅警:50人
因工作的特殊性,勤务辅警适合男性。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县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等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中8月12日至8月13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灵山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荔香大道)
(四)联系电话:0777-6529013
(五)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相片外其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6.服役期间表彰奖励证书。要求:有奖励项目名称、表彰单位及公章,表彰时间等。
(六)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所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
注意事项:
全程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审查结果查询。审查结束后,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考生可在体能测试前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每项占25分,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当前时事要点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10分:
1.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退役军人
3.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民警配偶、子女。
考生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分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免试情形。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且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体能测试、笔试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退役未满一年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获得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3.曾在新疆、、青海等地区服役的。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2023年招聘250名教师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七)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书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前。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浦北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十)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最后聘用岗位。中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以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3年8月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42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4日18:00(星期六、日可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者按分区进行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片区;报考中学及特殊教育岗位者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只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7日8:00至2023年8月12日7:00。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附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附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8月17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下同)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面试人选需经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见《面试公告》,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