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公告

  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8〕23)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1月26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本次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6号)

  
报名联系电话:0773--6976256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意见报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平乐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公共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上报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执行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平乐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平乐县卫生健康局、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职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697625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1.《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职位计划表》

  
2.《平乐县事业单位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

  


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广西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人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文员

  负责材料撰写、党员服务、党建宣传等日常办公室工作,中国党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毕业生服务专员

  负责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性补贴材料的受理、审核和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人才引进和培训服务专员

  依据桂林市人才政策文件要求,负责我市人才的认定、奖励申报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人才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热爱写作;组织协调、语言沟通、团队意识和群众观念强;有公文材料撰写或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8月29日。

  (二)报名要求: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书和近期全身生活照进行报名,邮件名称:应聘岗位+个人姓名。

  邮箱地址:544371680@qq.com;咨询电话:0773-2825936。

  四、面试安排

  经过资格审查和岗位匹配性筛选,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综合部。

  五、聘用待遇

  入职聘用手续及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执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1.岗位职责:主要从事站执勤战备和灭火救援工作。

  2.面貌:无违法不良记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政府专职员为18周岁至30周岁。

  5.身体条件:只限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

  6.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消防车驾驶员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车辆固定灭火救援设备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面貌:无违法不良记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政府专职员为18周岁至40周岁。

  5.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

  6.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7.岗位条件:熟练掌控货车,掌握开车技术,具B2、A1、A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在驾驶历程中没有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三)通讯员

  1、岗位职责:负责日常接处警和执勤战斗过程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归档工作,办公室的文秘、信息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等工作。

  2、面貌:无违法不良记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高160(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

  6、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7、岗位条件: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写作功底,熟练的办公、办会、办事和人际沟通、办公设备使用能力。取得相应网络系统管理员资格、有相应网络机房维护、电脑软件系统维护经验者和有文秘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并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优先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退伍军人;

  3、有田径类项目、球类项目、游泳、维修等特长。

  二、薪酬工资

  1.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桂消〔2021〕117号)文件)确定。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政府专职员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工作(服役)年数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每年享有增长绩效且每年递增。

  三、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工作期间集中住宿,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工作与休假时间。政府专职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制,每月8天休息。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的,每年5天年休假;工作满10年以上的,每年10天年休假。

  (四)工作表现优秀者。日常工作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入党团、地方政府表彰、免费学习驾驶技术、无人机驾驶等技术培训等。

  (五)体检。免费享受单位每年组织开展的身体健康情况检查。

  (六)职业优待保障。在桂林市享受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绿色就医等优待政策,在景区景点享受消防救援人员免票、优惠票等优待政策。

  (六)其他福利待遇。具体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桂林市雁山区金雁消防救援站(桂林市雁山区六塘路口往里200米),工作日:9:30-11:30,15:30-17:30。蒋班长15177432508.

  (二)线上报名。简历及相关材料投至邮箱。2582498841@qq.com

  (三)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蓝底免冠照。

  五、招录流程

  (一)资格审查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资格:

  (1)考核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不符合要求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曾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通知录用后无故放弃或因培训、工作期间有消极怠工、违规违纪行为自动离职和被单位辞退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需提供个人征信证明);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是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考核项目包括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仰卧起坐等四项内容。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面试招聘224名人员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17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18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附件4)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而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8月23日上午9:30-12:00改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