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风景游览胜地广西桂林市,现有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花江校区、北海校区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153亩,现有教职工31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一大批优秀高层次人才。

  

学校长期诚聘机械类、通信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控制类、经济管理类、数学类、材料类、建筑类、交通类、环境类、法律类、外语类、艺术类、思政类等博士研究生,以及机械类、通信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控制类、数学类、材料类、建筑类、交通类、环境类、人工智能领域等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详细专业需求附后。

  

一、招聘岗位

  

(一)专任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引进博士研究生分六个人才层次,待遇优厚,只设底线(理工科类5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50万元以上),上不封顶;详见下文“专任教师招聘条件及待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详见下文“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条件及待遇”。

  

二、专任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条件及待遇

  

人才层次

  

引进条件

  

引进待遇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层次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面议

  

第二层次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终身教授;其他经学校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1.理工类不低于13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提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税前);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第三层次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广西“八桂学者”、广西“十百千”第一层次人选、其他相当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教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学者。

  

1.理工类不低于34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6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第四层次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的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第二层次人选、其他相当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学者;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海(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并有5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科技成果奖励,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2)近五年主持2项(含)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高水平论文、论著,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

  

1.理工类不低于1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8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3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4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第五层次

  

1.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带头人;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水平较高的优秀人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在海(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并有3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学术水平较高的优秀人才。

  

1.理工类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40万元,上不封顶;

  

2.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25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第六层次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优秀博士。

  

1.理工科类不低于55万元,上不封顶;

  

2.人文社科不低于50万元,上不封顶;

  

3.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师资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待遇;

  

2.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薪资福利待遇;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5万元/年(资助期2年);

  

4.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师资项目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2.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5万元/年(资助期2年);

  

5.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项目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

  

1.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5万元/年(资助期2年);

  

4.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5.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留校工作,并按学校当年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待遇兑现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学校酌情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并提供完善的校内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的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情况,以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的方式照顾性安置。按第四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如无法安排工作,可一次性享受10-2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项目博士后除外)。

  

2.子女: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3.校内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遴选、推荐进入校内培养“五大计划”(“大师计划”、“拔尖计划”、“英才计划”、“提升计划”、“团队计划”),以面向国家级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后备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进行针对性培养。

  

  

三、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需求(长期)

  

部门

  

招聘专业

  

联系方式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金属材料加工、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电子制造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电子科学与技术、能源工程、车辆工程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773-3562850

  

邮箱:604013075@qq.com

  

信息与通信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雷达、定位、卫星导航、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设计方向)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73-2290203

  

邮箱:592122779@qq.com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应用数学等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73-2291330

  

邮箱:176458229@qq.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艺术学、数字媒体及相关专业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773-2290400

  

邮箱:523876739@qq.com

  

商学院

  

金融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2191501

  

邮箱:67000344@qq.com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本硕为英语相关专业者,博士可以放宽到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73-2290092

  

邮箱:86619629@qq.com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统计学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773-2290700

  

邮箱:857152219@qq.com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系统科学、机械电子工程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773-2291053

  

邮箱:2560462@qq.com

  

法学院

  

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773-2290081

  

邮箱:910091676@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13978375705

  

邮箱:576240514@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773-2290289

  

邮箱:727668869@qq.com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医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2305125

  

邮箱:69567744@qq.com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技术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773-2303796

  

邮箱:1162053997@qq.com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科学与技术、自然语言处理、嵌入式系统与机器人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应用数学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13737731244

  

邮箱:kuanglu@guet.edu.cn

  

数字经济学院

  

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金融数学、统计学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5977396838

  

邮箱:fengmaoluo@guet.edu.cn

  

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773-3562850

  

邮箱:604013075@qq.com

  

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73-2290203

  

邮箱:592122779@qq.com

  

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773-2291053

  

邮箱:2560462@qq.com

  

  

四、联系我们

  

联系部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网址:http://www.guet.edu.cn

  

微信公众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才引进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

  

联系人:李老师、董老师、梁老师

  

电话:0773-2208378/2319230/2291281

  

手机:18878975976(李)、13217735600(董)

  

简历接收邮箱:zhaopin@guet.edu.cn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

  

联系人:袁老师、蒋老师

  

电话:0773-2291258

  

简历接收邮箱:shizi@guet.edu.cn

  

  

2021年广西西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35名公告

  

  2021年广西西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计划招聘35名农村初中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农村初中特设岗位教师35名(科2人,数学科9人,物理科3人,历史科2人,地理科1人,英语科11人,音乐科1人,美术科1人,心理学科5人)。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报考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县委编办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并邀请县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五、招聘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日—10日。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接受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2021年6月15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5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8667696,0776—8667697。

  3.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4.提供材料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参加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往届本科、师范类生,可在面试前3天提供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书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证未明确是否师范类的必须开具);

  (5)报名登记表;

  (6)个人工作或学习总结;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个人求职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8667696,0776—8667697。

  (四)面试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范围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现行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相应学科中的内容1课时。

  6.面试流程: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之后每位应聘者提前20分钟抽试讲内容课题签并备课,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待试人员在候考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7.评分标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四个要素,各要素具体分值参考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8.评定办法: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在《2021年度西林县招聘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如果出现分数并列,取评分表第二项教学实施能力高分为准,再并列取第一项教学设计能力高分为准,依次由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高分为准。待试讲工作全部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

  9.面试命题方式: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

  10.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编办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全程参与,接受县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时,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考生须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凡不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中教学实施能力高分确定,如果教学实施能力成绩并列,再由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中教学设计能力高分确定,依次由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得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2.考核办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

  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上级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七)聘前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八)确定聘用人员。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按程序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布聘用名单。

  由县教育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集中培训及上岗任教。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县将对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2021年8月31日前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由县教育局于2021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西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0776-8667696,0776—8667697。

  监督举报电话:

  西林县教育局监察室0776-2604989。

  

西林县教育局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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