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来宾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宾市民政局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宾市民政局因工作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有一定文秘写作基础且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且不限专业,中文、会计专业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2.知识面广,文字基础扎实,吃苦耐劳,能胜任办公室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一定专业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网上报名,填写《来宾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发到邮箱:lbmz4292131@126.com。

  

2.地址: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乐滩建设管理局七楼705)。

  

3.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不接受实地报名。

  

三、需提交验证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来宾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免冠照片)。

  

四、聘用原则

  

聘用人员将从报名者中摘优录取。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到我单位电话通知的,视为此次不被录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待遇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实施。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2-4292131

  

附件:来宾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8日

  

  

2021年德保县民政局增补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增补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热爱民政事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云山大道银发大厦5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2092;邮箱:dbxmzj@vip.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德保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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