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大机关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大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人大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人大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rd_37980/t4236756.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美珍,联系电话:0771-5826029

  
杜**,联系电话:0771-5826036

  
邮 箱:qxqrdb@126.com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人大办外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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