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10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是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立医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为加强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及招聘人才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引进及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职称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七)有二级及以上医院3年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临床工作经历;
(八)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报名时仍在来宾市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及招聘人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和招聘人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二楼医院办公室(地址:来宾市北二路路35号,乘1路、4路、12路、14路、27路、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妇幼保健院站下车即到)。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报名表(见附件3、附件4,打印1式2份)、报名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和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供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者参加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报考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打分。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人才岗位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或取消岗位人才招聘。
(三)体检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人才引进。
(五)确定拟聘人员
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做好招聘审批材料送区卫健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同意聘用通知。由引进人才单位与竞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发放安家费;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30万元,分3年支付(10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紧缺人才给予安家费15万元,分3年支付(5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
在合同聘用服务期未满5年而辞职的则需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补贴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引进人才原则。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引进人才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引进人才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引进人才纪律。竞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要严格按公开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引进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聘者在竞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竞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33118????? 0772-4210069
附件: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17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启事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启事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辅试人员7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工资待遇
1、要求:①男女不限,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C1驾驶证以上(含),5年以上驾龄,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优先录用。②没有发生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③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④没有因违规行为被取消社会辅试员资格的记录。⑤正在执行驾驶培训工作的驾培机构教练员不得担任社会辅试人员。
2、待遇:3347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工作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06月18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附件《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学历证明、驾驶证扫描件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至邮箱2718605833@qq.com。
3、工作地点
马坪考点及来宾考点(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调配)
联系电话:0772-6653713 联系人:洪警官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录取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
五、管理
参照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管理。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
2022年06月13日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国土执法监察人员4名,岗位设在我局二层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觉悟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热爱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及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国土执法监察业务和其他与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测绘类、地理科学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2号楼306室)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23年10月16日前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直接面试(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认知、业务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由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及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宾凯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考核合格一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全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二)正式聘用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参照现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十、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2—4270628。电子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3.9.28.doc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广西来宾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委部编外聘用人员1名,主要协助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员优先。
(四)熟悉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委部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来宾市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委部负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委部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20年4月28日17:00时前发送至市委部电子邮箱:lbstyzx@126.com,或直接送达、邮寄至来宾市委部(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西后楼956室,邮编:546100,0772-4278099)。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后确定聘用人选,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委部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部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099。以上公告,来宾市委部有最终解释权。
来宾市委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