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打赢邕宁区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邕宁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备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2020年度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但尚未办理证件人员,可凭有效成绩单参加报考。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新进用编人员(含原实名在编、通过公开考试招聘或考核的人员、以及2011-2012年期间参加全区统一医改过渡考试或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时间及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6月17日。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0年6月17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邕宁区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二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不符合报考的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并报考成功后,对于报考邕宁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精神,在开展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时,招考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已通过资格审查并且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31日前,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题:笔试试题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单位命题。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邕宁区政务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面试工作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共同作为面试人选。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邕宁区政务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及试题的命制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专家共同编制面试试题。
3.面试验证制度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考官的资格和组成。面试考官由城区人社局、卫健局指派人事管理和医疗卫生专家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具体负责面试评分工作。考官构成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和考场。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凭有关证件(书)原件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于次日在邕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结果要告知应聘本人,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邕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城区人社局、卫健局及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0771-3488126;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4791576;
监督电话:0771-4952575
附件:1.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打赢邕宁区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邕宁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备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2020年度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但尚未办理证件人员,可凭有效成绩单参加报考。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新进用编人员(含原实名在编、通过公开考试招聘或考核的人员、以及2011-2012年期间参加全区统一医改过渡考试或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时间及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6月17日。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0年6月17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邕宁区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二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不符合报考的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并报考成功后,对于报考邕宁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精神,在开展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时,招考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已通过资格审查并且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31日前,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题:笔试试题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单位命题。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邕宁区政务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面试工作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共同作为面试人选。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邕宁区政务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及试题的命制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专家共同编制面试试题。
3.面试验证制度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考官的资格和组成。面试考官由城区人社局、卫健局指派人事管理和医疗卫生专家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具体负责面试评分工作。考官构成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和考场。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凭有关证件(书)原件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于次日在邕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结果要告知应聘本人,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邕宁区卫生健康局、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邕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邕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城区人社局、卫健局及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0771-3488126;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4791576;
监督电话:0771-4952575
附件:1.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