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314人公告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市直教育系统计划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2日至2003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表》中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上述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服务期限未满的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3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3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3月19日起,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 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3月22日8:00至3月2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需提交“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二维码图;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提交7天以内的有效核酸检测文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22日8:30至3月28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3月22日8:30至3月2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5日8:30至3月29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3月30-3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网上改报职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时间为4月1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关于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为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全额拨款相当于正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粮食和物资储备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承担行业粮食和物资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研究、技术培训及科技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资质认定范围内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仲裁检验鉴定及相关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微生物学、化学、分析化学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ljz0771@163.com。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格式命名(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张三),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2021年3月9日18:00。请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并请在投送材料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确认电话0771-4820161,逾期不再受理。多次发送邮件的,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投送的为准。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报名登记表、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并将WORD文档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姓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大小勿超过10M,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邮箱,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表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书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5)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

  
(7)科研及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8)近期彩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中心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结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中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3.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生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5.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中心根据考试、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www.gxlj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受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1210,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海,0771-4820161

  
点击下载>>>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疫情防控个人信息填报承诺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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