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特岗教师招聘200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 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0〕1号)精神,兴宾区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义教特岗教师200名,其中:初中80名,小学120名。分学科招聘特岗教师岗数量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 月1 日后出生)。

  
(三)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属于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12月31日前上岗可以“先上岗,后考证”。)

  
(四)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zp.gxou.com.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0年6 月16 日-22日。

  
2.资格审查:由兴宾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工作于6月24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面试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所需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所需材料另行于2020年7月15日前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发布公告或通知。

  
(二)考试

  
考试为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专业理论应用情况等。

  
1.面试对象:经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公告或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面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面试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3.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为让面试工作更公平,届时将把该岗位分设成若干小岗位,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自己面试岗位。

  
(三)体检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遵纪守法和相关求职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兴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来宾人才网等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考核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审核,否则将取消公示资格。

  
(六)公布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报兴宾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在兴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由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宾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8月31日前,具体另行通知。

  
(八)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或来宾人才网、兴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往返车乘、食宿、安全等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2-4220086。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国土执法监察人员4名,岗位设在我局二层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觉悟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热爱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及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国土执法监察业务和其他与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测绘类、地理科学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2号楼306室)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23年10月16日前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直接面试(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认知、业务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由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及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宾凯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考核合格一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全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二)正式聘用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参照现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十、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2—4270628。电子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3.9.28.doc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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