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

  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商品房预(现)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网签、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房地产从业主体信用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及房屋租赁交易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基础信息收集统计、动态监测分析、价格指数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二)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的事务性和基础性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市场日常指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三)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供水、排水(雨水、雨污合流)、污水、燃气、综合管廊等地下公用基础设施管线的建设、运营、维护、应急处置以及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协调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参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综合管廊等特许经营行业的技术性工作;负责统筹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消防技术规范及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负责消防专家库的维护管理;负责消防档案的日常收集管理,组织消防业务培训、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详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次岗位招聘有关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0月17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7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7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毕业证 、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

  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且用人方式相同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用人方式);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

  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

  报名地址具体详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30比例时,超过的招聘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1.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2.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查看附件>>>

  附件:1.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员7人公告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 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负责办理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团队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检查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服从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聘用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录取;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10月23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薪资标准34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带薪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

  4.联系电话,,地址:梧州市西南大道359-1号。

  (二)资格审查

  本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考试相关事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四)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要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从本次按照面试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综合择优聘用并签订双方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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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成立于2016年5月,为自治区林业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土地石漠化、沙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林业碳汇等林业生态环境专项监测工作;承担林业生态建设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践行知山知水,专业专心工作理念,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拥有一支理论扎实、经验丰富、锐意创新、勇于开拓的林业专业技术队伍,是广西林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力量。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则为1992年10月30日-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本次考试要求的工作经历一律以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年限为准,未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经历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年限。

  (八)2023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海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www.gxly.cn)、本单位网站(http://www.gxslst.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公告、成绩公布、进入考核人选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

  (3)报名地点: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人事科,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办公楼608办公室。

  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线.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字,一式2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2)报考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查询证明和学位信息查询证明。

  (5) 招聘岗位中有职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报考人属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

  (8)报考人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并加盖公章(原件)。

  3.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中的原件当场验核后退回本人,报名表和复印件按照1-8排序,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考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岗位确认。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务必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开考岗位确认。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公告。准考证将于考前3个工作日通知考生领取。

  (三)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拟于11月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5天在本单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12—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工作由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凡是重要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考核人选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监督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 (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纪检监察科);举报邮箱:。

  招聘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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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2023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协办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协办员一名。招聘岗位如下:

  一、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协办员1名

  (一)岗位介绍

  主要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需要一定的经济学或统计学基础知识,以及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应用,有应用文写作基础。经济专业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为便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你,请用我们提供的简历标准模板填写您的简历,应聘者请下载附件,填写本人个人简历表(附个人近照)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小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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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资福利待遇

  月工资2896元,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伙食补贴、服务年限补贴、职称补贴、工会福利、年终绩效补贴。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合同期一期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试用期2个月。

  三、注意事项

  以上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应聘者请将材料发至招聘部门的电子邮箱,招聘部门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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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情况表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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