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95人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5名, 其中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14名,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其他警务辅助人员(非留置对象看护岗位)69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3日至2002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未执行完毕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4月14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12078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学位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0年4月下旬在贺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统一公布;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将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报考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报考其他警务辅助人员职位(非留置对象看护岗位)的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学历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活动。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5月中、下旬在贺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进行。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将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三)面试考核合格的退役军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侯录库:

  
1.服役期间被授予士官及以上军衔的;

  
2.服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0年6月上、中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以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权重作为考生的总成绩计分(退役军人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6月中、下旬或7月

  
八、建立人员侯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侯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

  
1.个人月工资标准:

  
(1)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42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其他警务辅助人员(非留置对象看护岗位)37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贺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贺州市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774-512078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附件1-贺州市公安局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附件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贺州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3日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促进就业公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队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执法队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传染病;

  3.八步区范围内常住户口,大宁镇户口优先,年龄在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警校及司法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过被开除公职、有犯罪记录、或者恶意失信记录的不能报名。

  四、待遇情况:面议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大宁镇人民政府205办公室。

  3.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军人证)

  七、咨询电话:0774—5686267、0774—5521008

  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八步区贺街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贺街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历史记录;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

  4、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5、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下午18时。本次招聘可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人民政府邮箱hjzdzb@163.com。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交到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人民政府一楼综合事务办公室(联系方式:5021061,双休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需提供材料:个人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含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近期彩色照片1张等)。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人民政府综合事务办公室收集汇总有关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核验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人民政府综合事务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74–5021061;0774–5020152。

  

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广西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3人公告

  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招录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通知精神,有效引导我市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实基层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 贺州学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规定,我市基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和对象

  
(一)引进岗位和数量

  
贺州市所辖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5个县(区)的基层事业单位23个用人岗位,计划引进23人(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范围

  
引进对象为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较高,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

  
3.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党团组织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在一个学年以上,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或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一次(含一次)以上;

  
4.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志愿服务基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受到过校纪处分的;

  
2.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7日。

  
毕业生通过发送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所在二级学院邮箱(详见附件2),并于4月27日前凭原件向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确认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和《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招生就业处(西区行政楼后楼121办公室)。

  
报名材料(整理顺序):①《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4);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学生证扫描件;④相关荣誉证书的扫描件;⑤经教务处盖章核准的所有课程成绩单扫描件;⑥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扫描件;⑦其他能佐证自身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组织推荐

  
贺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推荐给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原则上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推荐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不开考的职位,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通知报考人员在4月27日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费用

  
本次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免收考生报名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100分。

  
1.笔试

  
时间:2020年5月XX日上午(待定)

  
笔试采取现场撰写一篇申论文章的形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论文章进行评分。

  
2.面试

  
时间:2020年5月XX日下午(待定)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

  
3.确定见习考核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以按计划引进人数与见习考核人数1:1比例确定见习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见习考核对象。

  
(五)见习考核

  
根据见习考核对象的个人报名意愿、所学专业和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见习单位和岗位,组织人员对见习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岗位适配性等进行考核。见习考核对象须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见习单位和岗位安排。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县(区)组织对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寿城党旗红—贺州智慧党建云平台和贺州学院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其他事宜

广西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3人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贺州学院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笔试、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贺州市委人才办 0774--5123955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4-5136583

  
监督电话:贺州市纪委派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0774--5128872

  
附件:1.2020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2.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邮箱一览表

  
3.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

  
4.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

  


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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