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总工会招聘公告
钦州市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录用方式
(一)本次招聘岗位(共4个)
1.党务工作岗位1个,要求中共党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2.综合岗位2个,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等。
3.职工互助保障办核赔医生岗位1个,要求医疗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等。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进行考核录用。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参照市总工会聘用人员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推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报名人员须填写《钦州市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同时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请将以上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提交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钦州市总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作部邮箱qzszzzb@126.com 进行报名。
2.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电话方式)。
3.面试合格后,按有关《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4.联系电话:0777-2366932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
钦州市总工会
2020年3月9日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财务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类别为会计学类。
5.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类、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6日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qzzyzzb@qinzhou.gov.com。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10月20日至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
(四)面试。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四、薪酬待遇
月薪同后勤控制数人员使用经费。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职位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3687085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0月8日
广西钦州市信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公告
钦州市信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钦州市信访局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失地农民证明》的被征地农民。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者优先考虑,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电脑操作。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每月2353元,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三年。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于2022年11月13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qzsxfj@qinzhou.gov.cn,咨询电话:0777-2366803。
七、招聘流程
1.初选满足条件的应聘者,等候电话通知进行面试。
2.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1份。
3.经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2年10月28日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财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的财务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类别为会计学类,初级会计师。
5.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类、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因酒驾和醉驾被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6日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师证以及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qzsrmjcyzzb@163.com。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11月17日至18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
(四)面试。面试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和公示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按照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聘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508号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289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