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招聘简章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金融办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经济法相关专业,具有法律工作经验或金融行业法务风控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czj@163.com,联系人:余祯蔚,0771-4509506。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