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梧州市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2人公告
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1亿元,主要业务包括对陶瓷园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物业资产管理,公路建设(凭有效资质经营)等。现根据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身体健康。
(四)为人诚实正派,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工作岗位要求,具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
(五)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扎实,个人成长意识强。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与名额
(一)岗位要求、名额
招聘工程建设部工作人员2名: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后出生),男女不限,熟悉CAD制图,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详见附件1)。
(二)相关专业类别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信息
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1)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经核对后由应聘者收回)。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2023年10月10日—10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及纸质复印件交至广西藤县藤州镇潭东村中和陶瓷产业园投资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六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聘用
1、通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2、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进行考核,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
3、通过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其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公司按有关规定交纳社保,其中应由个人缴交部份由个人承担,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落聘或解聘后,相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未录用的人员,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由公司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本公告由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联系人:苏先生。
附件:1、关于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成立于2016年5月,为自治区林业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土地石漠化、沙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林业碳汇等林业生态环境专项监测工作;承担林业生态建设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践行知山知水,专业专心工作理念,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拥有一支理论扎实、经验丰富、锐意创新、勇于开拓的林业专业技术队伍,是广西林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力量。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则为1992年10月30日-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本次考试要求的工作经历一律以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年限为准,未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经历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年限。
(八)2023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海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www.gxly.cn)、本单位网站(http://www.gxslst.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公告、成绩公布、进入考核人选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
(3)报名地点: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人事科,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办公楼608办公室。
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线.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字,一式2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2)报考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查询证明和学位信息查询证明。
(5) 招聘岗位中有职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报考人属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
(8)报考人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并加盖公章(原件)。
3.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中的原件当场验核后退回本人,报名表和复印件按照1-8排序,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考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岗位确认。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务必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开考岗位确认。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公告。准考证将于考前3个工作日通知考生领取。
(三)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拟于11月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5天在本单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12—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工作由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凡是重要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考核人选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监督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 (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纪检监察科);举报邮箱:。
招聘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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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2名
2.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林学、公安、法学等相关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7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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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广西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人公告
依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填写《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7日18: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来宾市人民路356号6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3年11月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审查后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电话形式将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现场验证后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3. 考核。市交通运输局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来编〔2013〕140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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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
附件2: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计划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