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的公告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关于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人员的公告

  
根据《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和《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规定,覃芳思等18名考生未能在12月1日前将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材料原件提供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经研究,决定取消其面试资格。特此公告。

  
附件: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关于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广西来宾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16人公告

  

关于2019年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8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为充实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工作人员2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兴宾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奉献的意愿。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日~1984年9月31日期间出生)。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的或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现仍在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来宾人才网发布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到相应的来宾市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实行诚信报考原则。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5日-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对报考者解释说明原因。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相应岗位的乡镇卫生院招聘办公室。

  

  (四)申请调整开考比例(2019年11月7日-11月13。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五)编排考场(2019年11月18日—11月22。

  

  由兴宾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试人数确定考试场次及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试时需凭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明入场。

  

  六、考试

  

  考试采取医学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医学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兴宾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12月1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并在来宾人才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招聘单位在公布当日通知考生本人。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4.笔试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加10分计入总成绩。

  

  (1)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

  

  (2)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核。

  

  由兴宾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划定笔试合格线(2019年12月10日前)。在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和符合免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含符合免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条件的人员),于面试前将本人报名所须的相应资格等材料递交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所须的相应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30日前,具体由兴宾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工作进度进行安排。

  

  面试由兴宾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构委派人事管理和医疗卫生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具体负责面试评分工作,并邀请、政协部门派人现场全程监督。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七、考核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区卫健局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体检

  

  考核合格则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由兴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

  

  兴宾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和来宾人才网公示7天。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卫健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3年)及试用期。

  

  十一、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20191025.xls

  

  附件2.2019年兴宾区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1025.doc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满足今年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2019年度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12月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9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现场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下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0804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28号)精神,本次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8楼0804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面试考试

  
(一)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其取得资格证书高者优先,若取得资格证书相同根据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学历等考虑进入招聘考察,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26589 监督电话:0771-5826658

  
附件:1.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招聘11人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书记员5名。

  
2.法官助理5名。

  
3.后勤岗位1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书记员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法官助理

  
1.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3.代表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后应经法官审核确认;

  
4.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5.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办理委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7.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8.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9.根据法官意见草拟法律文书;

  
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后勤岗位

  
1.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

  
2.负责新闻宣传报道;

  
3.完成领导临时交代的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柳州市有固定住所优先;

  
职位薪酬待遇:专科2434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本科2705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法官助理

  
1.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3.熟悉电脑,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

  
4.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3045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三)后勤岗位

  
1.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善于沟通、服务意识强、具备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

  
3.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4.熟懂电脑办公office软件等;

  
5.有一定的写作功底,能够有提炼、总结、概括文字的能力,有在相关文章、报纸、杂志等出版物出版过文章者择优录取。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2705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二份;

  
(2)身份证、户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考方式

  
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即可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华润路5号鱼峰区人民法院,545005。

  
政治部咨询电话:17307720023

  
附件: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报名登记表.docx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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