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招聘公告
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招聘外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兴宁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保密意识强。
(二)中共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七)专业及其他:专业不限,计算机、中文专业优先。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文字功底者、宣传报道经验工作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6日。电话咨询时间:非节假日和双休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指定邮箱(xnqjxkpb@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3.面试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单位将在11月20日前择优通知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须携带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报送体检表时,请一并上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三)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年限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具体按照《关于调整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兴宁区委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熊天溧,联系电话:0771-3290677。
2021年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后勤(控制数)公告
根据防编办发[2020]6号《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的通知》,经我校行政会议研究,制定了《2021年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后勤(控制数)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我校将在2021年招聘并聘用后勤(控制数)6人。
本次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特殊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28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岗位工作经历要求
详见附录《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后勤(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未满2年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9至5月28日,上午8:30-11:25,下午14:30-17:00 。
(三)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行政楼一楼后勤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1.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需填写《2021年度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计划表》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考核与录取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四、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咨询电话:韦老师0770-2208828 ,1857706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