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招聘协管员1人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青秀区统计局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下设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主要承担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职责,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统计协管员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男女不限,21-40周岁;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统计、会计、经济类专业,有五年工作经验,优秀者可放宽至三年,中共党员,统计、会计专业的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存在不适宜统计系统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6: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4楼1419室);

   3、报名携带材料:《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4、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统计学、办公写作等相关知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分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4、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3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统计局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后,每两年可增加一个工资档次,应发工资总额增加100元。

   2、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依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联系人:陆锐、陈媛媛

   联系电话:5826289、5826085

  

  

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

  

2020年1月19日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招聘协管员1人简章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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