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桂平市路灯管理所招聘公告
桂平市路灯管理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电工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路灯所)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电工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练工优先。
3.性别要求只限男性,年龄18岁至50岁。
4.具有普通中等教育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要求持有电工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城中街326号二楼(桂平市住房和保障中心往公安局路口方向20米)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工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及《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组织面试
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获聘人员请按市路灯管理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1个月。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路灯管理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犯桂平市路灯管理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犯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路灯管理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路灯管理所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路灯所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路灯管理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0775-3378093
附件1: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doc
桂平市路灯管理所
2022年1月10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木乐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队员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桂平市木乐镇专职队员。
(二)招聘人数:6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员退伍军人、本镇户籍人员、木乐镇贫困户,如有特殊技能或专长的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14日止(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psmlzgov@163.com。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木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木乐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还须填写《桂平市木乐镇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测试地点:木乐镇人民政府球场。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见附件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试由木乐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评总体情况,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已确定体检的人员按规定时间集中统一到木乐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核对象。
3.考核。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察政审考核由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招录人员。
(五)公示、审批、聘用
按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具有不得招聘为消防员情形的即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人员,与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队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外聘用有关政策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单位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
六、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木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775-3666343。
附件:
木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写作、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
(六)性别:男女不限。
(七)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专业不限。
(八)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2年3月23日起至3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医疗保障局三楼办公室(桂平市绿棠东街9号);
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食宿自理。
(八)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29555。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是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面向所有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综合文员7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学习能力较强,能较快上岗并独立开展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桂南南路和朝阳街交汇处),联系电话:0775-332478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领表填写);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助65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见习的人员不能在同一个见习基地参加两次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