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溪山医院招聘30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辖,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甲等综合医院。其前身为中国桂林南溪山医院,是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关怀下,由原国家卫生部、外交部、外经委于1968年组建的国家级抗美援越后方医院,曾获越南共和国一级抗战勋章。院内绿树成荫,四季花香,环境舒适,拥有现代化的手术楼和住院大楼,配备层流净化手术室和层流净化ICU。

  
医院占地面积14.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39张,开放床位1397张,在职职工1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300余人。医院设有临床科室42个,医技科室13个,专业实验室9个,临床教研室13个。现有省级重点建设专科2个,桂林市重点建设专科5个;专科硕士生培养基地4个,广西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11个。医院为中国心血管技术协作培训中心选定的小儿先心技术协作单位,自治区卫计委授权的农村儿童先心介入及手术收治单位,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西部专区技术对口支援单位,中国卒中中心联盟成员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主管部门网站(www.gxhfpc.gov.cn)、本单位网站(www.nxsy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www.gxhfpc.gov.cn)、本单位网站(www.nxsy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

  
3.报名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组织人事科。

  
4.报名材料应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将填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含近期免冠1寸免冠彩照2张)准备好,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在主管部门网站(www.gxhfpc.gov.cn)和单位网站(www.nxsyy.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再个别通知,请考生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与考核

  
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请关注医院网站(www.nxsyy.com)的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方能开考。

  
3.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即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岗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1)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考官7人,由本单位3人、人社部门指派1人以及外单位专家3人组成。

  
(3)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医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4)参加面试考生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试题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方案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成绩计算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考核

  
由我院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 (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分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注意事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要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须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医院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我院将在广西人才网、主管部门网站(www.gxhfpc.gov.cn)和单位网站(www.nxsyy.com)上公布招聘结果,对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3831240

  
招聘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73-3820269

  
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2019年11月11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8个职位,计划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9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553019。

  
报名地点: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4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2019年桂林市雁山区第一批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2019年度桂林市雁山区第一批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相关网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www.glrsj.gov.cn

  
附件:1.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公告

  

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组织考核(市外调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组织考核(市外调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有综合科、质量控制办公室、业务技术室、食品检验室、药品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监督抽样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科等8个科室。主要承担全市药品、药包材、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科研、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等工作;负责指导不良反应报告单位的监测技术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增人来源方式

  

专业

  

年龄

  

学历

  

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学位

  

职称

  

其他资格条件

  

检验员

  

3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分析化学专业

  

45岁及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符合组织考核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须还应具有相应业绩。

  

市外调入

  

  

  注:专业分类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在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楼(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25号)公示栏、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4日,携带免冠半身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1305办公室,联系人:马继稳,联系电话:0771-5629216)填写报名表,原件由单位审核人员审核并复印后退回。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请本人分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进行免费的学历和学位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届时一并提供。

  
(2)发送邮件报名。请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查询页面)、(含学位网查询页面)、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电子邮箱(nnyjj2014@163.com)。邮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771-5629216告知。并按要求在面试前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审核。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1月26日。

  
4.资格审查。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告知初审通过人员。(注:应聘人员需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谎报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合格的,按1:1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现行标准执行。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其余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综合考察意见、人岗相适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回避。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0771-5538455(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广西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 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统计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培训,开展有关卫生健康服务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导和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开发;承担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运维管理;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历未得到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不含双休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应急物资储备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771-2811550转303。

  
3.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职务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现场查验后交回应聘者);

  
(3)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或社保交费记录等;

  
(4)如是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明;

  
(5)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6)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

  
5.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7.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信息中心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3日。

  
2.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考生自行查询并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领取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应急物资储备大楼二楼。

  
联系人电话:邓小艳 0771-2811550-303。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6日前公布。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要求的,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核准后可以调整。所有报考人员不论学历、职称情况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卷,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闭卷考试。主要内容是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应急物资储备大楼二楼信息中心视频会议室(视报考人数调整)。

  
4.笔试成绩: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同时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预计将于1月17日前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四)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集中进行上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第二部分是结构化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wsjkw.gxzf.gov.cn)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使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面试人员。

  
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wsjkw.gxzf.gov.cn)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所公布的信息包括: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分数。面试入围人选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有其它不符合测试条件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制定面试方案及面试公告。

  
由信息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

  
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工作的基本原则、面试的内容和方法,面试的实施步骤和流程、考场的设置和安排、考官的组织和管理等。

  
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wsjkw.gxzf.gov.cn)等网站发布公告。公告载明: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信息、面试时间和地点、招录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做好相关记录,并由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20年2月26日前。

  
3.面试形式及面试试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按照需求说明书进行软件编程设计开发、服务器配置、应用程序部署、数据库运维。

  
(2)结构式面试主要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实施。

  
设立7人面试考官小组,由本单位3人、主管部门1人、人社部门指派1人以及外单位专家2人 组成。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其该岗位的招聘。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测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测试满分值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及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wsjkw.gxzf.gov.cn)公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30%、70%的分值比例,两项成绩相加作为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我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4家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于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在另外具有资质的3家医院中抽签选定。

  
(七)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信息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771-2803273或信息中心0771-2811550-301。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小艳 0771-2811550-30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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