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3人)》已于2022年4月8日发布,本次防城港防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2022年4月15日17:00 笔试时间: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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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度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度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应聘人员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岗位设置咨询电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0- 3232811 ;监督电话:市卫生健康委,0770-2825139。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7.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8.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日8:00始至2022年6月13日17:00止。6月13日17:00后电子邮箱收到的报名信件将不受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2022年度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及岗位对应条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以下地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fcgscd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电话回告(审查时间控制在48小时内)。
3.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送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统一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考试免交考试费。
6.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7.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6月14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二)面试
七月份,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告有关面试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现场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加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市卫生健康委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人员在面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设置。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0-3232811
监督电话:市卫生健康委:0770-2825139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2022年度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辅警50人简章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决定2022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5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户籍地在广西区内或生源地为广西。
7.身心健康;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曾经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在校学生;
10.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五、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3月17日起,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https://fcg.gxrc.com)查阅《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方式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https://fcg.gxrc.com)自行下载《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成纸质版并签字捺印(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随后扫描该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做成压缩包发至防城公安分局政工室邮箱fczg3239019@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辅警材料)。
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要求
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间、地点待定。
2.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测评及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守则》成绩执行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面试方式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须摘下口罩。
(三)笔试
1.笔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环节的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根据考试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的流程和规定参照录用人民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因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微信公众号防城警方、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gaj.fcg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落实清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成绩情况进行递补。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体能测评、面试、笔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辅警100人简章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决定2022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0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0日至2003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曾经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0.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3024元/月(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
2.试用期为2个月,月工资待遇 2450元/月(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双方确认后签约。
3.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0770-3239016。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五楼政工506室)。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自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驾照、相关技能证书、《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标准彩照两张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五楼政工506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包发至防城分局政工室邮箱fczg3239019@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辅警材料)。
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要求
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间、地点待定。
2.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测评及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守则》成绩执行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面试方式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须摘下口罩。
(三)笔试
1.笔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环节的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根据考试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的流程和规定参照录用人民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因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防城警方微信号、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落实清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成绩情况进行递补。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体能测评、面试、笔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