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是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辖区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防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文秘岗位:1人;

  
(二)防城生态环境局会计岗位:1人;

  
(三)防城生态环境局管理股工作人员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爱岗敬业,能够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3日后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防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文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秘书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防城生态环境局会计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务、会计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3.防城生态环境局管理股工作人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应界毕业生请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学校证明)发送至fchb325326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XX岗位人员”字样。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联系电话:0770-2065351;联系人:黄**。

  
工作地址:防城区河西新区灵峰大道309号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局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224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2800元/月(含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三)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3日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简章

  

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岗位一:外勤综合工作人员1人、岗位二:办公综合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

  
(三)岗位一:需具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岗位二:需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工作细致认真负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岗位工作要求的特长或有相关单位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政府楼五楼区打私办收,邮编538201(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qdsb@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0年1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钟懋纬,联系电话:0770-2211238(含传真)。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工资按《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标准发放。工资为2300元/月(含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续聘或解聘的决定。

  
四、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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