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局工作安排。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计划招聘人数:1人,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劳动合同为每年签订一次。

  聘用工资待遇为:大专学历27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食宿自理。旅差费按市级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执行国家节假日相关政策。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2月8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一寸照不限制底色)等相关材料交到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崇左市金鸡路8号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A303)

  2.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请致电确认。邮箱:。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情况经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讨论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正常上班时间),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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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

2023广西崇左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单位:

  (一)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单位:小山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7.驻崇高校毕业生、崇左籍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二)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9月2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给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材料也可以扫描发送到邮箱),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丽川路420号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办公室)

  (四)面试:由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提供给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委编办备案,一份存个人档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工资标准,技术员月工资待遇为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由县财政负责,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丽川路420号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

  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3日

2023广西崇左龙州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招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联席会议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细心,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六)未取得毕业证的。

  (七)现为龙州县在岗编外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单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及能力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聘用期限:3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

  报名地点:龙州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康平街28号)

  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好,贴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水口海关、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州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得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龙州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聘用合同。单位经面试确定录用人员后,由用人单位报联席办备案。聘用人员与龙州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签订编外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县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缴。

  六、未尽事宜由龙州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查看>>>

  附件1:龙州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龙州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

  

                                                   2023年9月18日

2023广西崇左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综合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突出的优先聘用;

  (5)驻崇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未就业的)优先;

  (6)具有较好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功等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月工资2400元(含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2.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四项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

  (三)现场报名地点: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5楼);

  (四)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不变,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报名者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咨询电话。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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