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普洱市面试公告
普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普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4年4月26—27日。
二、面试地点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三、面试方式
(一)无领导小组讨论。报考2024年普洱市各级机关(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除外)职位。
(二)结构化。全市法院非法官助理和检察院非检察官助理职位。
四、面试对象
报考2024年普洱市各级机关(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除外)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普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成绩计算
(一)面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环节。
(二)综合成绩计算。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综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1日内、综合成绩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结束2日内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先锋网、“普洱党建学习时”微信公众号、“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详见《报考指南》)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注意事项
(一)每天面试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参加当天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07:00—07:30、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00—12:30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等资料,通过安全检查进入到候考室。面试当天上午08:00、下午13: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电源和闹钟)等各类物品,不得带入候考室,按照指定位置统一存放、集中保管,待面试结束后领取。考生携带到考点的各类物品必须符合面试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要求,如果违反,责任自负。
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候考室内工作人员和面试考生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不准考生对外联系,不准外面向内联系考生;考生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
(三)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
(四)考生面试时必须讲普通话。
(五)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体检、选岗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六)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普洱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pe/index.html)、“普洱党建学习时”微信公众号、“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阅读公告及有关通知,因查看非官方网站的错误信息造成失误或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而影响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面试联系方式
单 位 |
联系电话 |
普洱市公务员局 |
0879—2189582 |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879—2134964 |
普洱市公安局 |
0879—2159225 |
普洱市法院 |
0879—2886887 |
普洱市检察院 |
0879—2827314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
0879—2310761 |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
0879—2144638 |
思茅区公务员局 |
0879—3050911 |
宁洱县公务员局 |
0879—3234366 |
墨江县公务员局 |
0879—4239967 |
景东县公务员局 |
0879—6223368 |
景谷县公务员局 |
0879—5228485 |
镇沅县公务员局 |
0879—5816294 |
江城县公务员局 |
0879—3725778 |
澜沧县公务员局 |
0879—7535055 |
孟连县公务员局 |
0879—8722246 |
西盟县公务员局 |
0879—8342485 |
普洱市公务员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hnswgk2024@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行知楼,面试报到地点乘车路线提示详见本通知附件5。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6:40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友谊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731-85500135(电话)
0731-85555299(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lsw202401@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煦宾馆(净月潭公园店)(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5678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2日进行,集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431-80500341(电话)
0431-80500343(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qhswgwy@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西宁创业孵化基地人才公寓(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西宁市文化街11号)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971-8220432(电话、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