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曲阜综合类)拟聘用公示(一)
根据《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现将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曲阜综合类)拟聘用人员(第一批)进行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
咨询电话:0537-449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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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曲阜综合类)拟聘用人员(第一批).xls
原标题: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曲阜综合类)拟聘用公示(一...
文章来源:http://www.qufu.gov.cn/art/2024/4/22/art_18948_2761436.html
2024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
地点: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华门街15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招聘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四)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书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5.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后左上角装订上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山西省监狱管理局0351-2676361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0351-2873769
监督电话:山西省监狱管理局0351-2676319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0351-28737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shanxi.gov.cn/tzgg/202405/t20240510_9558344.html
2024山西太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太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太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同岗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资格复审确认
请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考生于2024年5月11日(周六)17: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tyhgrsjyc@163.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0351-7119224,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XX单位XX岗位)”,邮件附件为经本人手写签名的《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
(二)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放弃面试资格(XX单位XX岗位)”,邮件附件为经本人手写签名并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扫描件。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太原海关综合楼一层大厅(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2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 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4.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手写签名的《近亲属在报考单位从业情况报告表》(附件5)。
5. 应聘太原海关技术中心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中国教育考试网出具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应聘山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太原海关口岸门诊部)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多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0351-7119224。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太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taiyuan.customs.gov.cn/taiyuan_customs/zfxxgk50/3023433/3023520/5865899/index.html
202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4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山西省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5名。目前,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8:30-17:30
地点: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楼2109室(山西省太原市省直机关滨河西路129号办公区A座)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4.资格复审对象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资格复审对象参加面试的资格。
2.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山西省宏观经济研究院:0351-3119260
山西省发展改革服务中心:0351-3119562 0351-311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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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事教育处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fgw.shanxi.gov.cn/tzgg/202405/t20240510_95580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