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陕西西安市地震局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2024陕西西安市地震局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相关要求,我局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考察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安排

集合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早上7:30。

集合地点:西安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

(二)体检要求

1.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勿进食、勿饮水);

4.体检前三日须饮食清淡,体检前一日勿饮酒,晚22:00后勿进食;体检当天完成采血、腹部超声检查后,方可进食、饮水;

5.女性例假期间不进行妇科检查及尿检,须提前将例假情况告知带队老师,签字确认后,延期进行该项目的补检;

6.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不进行胸部DR检查、妇科检查、尿检三项检查,怀孕者须提前告知带队老师,并出具已孕证明(近期孕检彩超报告),在带队老师处签字确认后,延期进行该项目的补检;

7.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

8.体检现场须服从医院管理,无故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方式与内容

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个人自评、档案审查、组织鉴定等方式进行,重点突出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情况的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者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咨询电话:029-86783208、8678876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西安市地震局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西安市地震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西安市地震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http://dzj.xa.gov.cn/xwzx/tzgg/1780772884599832578.html

2024陕西西安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

2024陕西西安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一)复审时间

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二)复审地点

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会议室(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H座5楼510会议室)。

(三)复审递补时间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交给审核单位存档。

(一)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与报名姓名不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更名相关户籍资料;

(三)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

1.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A类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系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县级市)级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积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招录当年,该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区(县、县级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注: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关于服务期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视为无效。

4.“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面试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考试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五、咨询电话

西安市司法局:029-86786812

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029-87222727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西安市司法局关于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apta.xa.gov.cn/#/artical?channelId=905251883494154240&contentId=944839210845110272

2024陕西西安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

2024陕西西安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一)复审时间

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二)复审地点

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会议室(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H座5楼510会议室)。

(三)复审递补时间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交给审核单位存档。

(一)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与报名姓名不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更名相关户籍资料;

(三)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

1.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A类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系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县级市)级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积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招录当年,该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区(县、县级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注: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关于服务期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视为无效。

4.“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面试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考试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五、咨询电话

西安市司法局:029-86786812

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029-87222727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西安市司法局关于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apta.xa.gov.cn/#/artical?channelId=905251883494154240&contentId=944839210845110272

2024陕西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安排通知

根据《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已经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咸阳市各招聘(募)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13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咸阳市体育馆(咸阳市渭阳中路副7号)。

四、资格复审分组安排

5月11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110001-2403110168
2 2403110184-2403110185
3 2403110207
4 2403420001-2403420002
5 2403420066-2403420067
6 2403420142
7 2403420184

5月11日下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110169-2403110183
2 2403110186-2403110206
3 2403110208-2403110286
4 2403410001-2403410078

5月12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410079-2403410206

5月12日下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410207-2403410273
2 2403420003-2403420053

5月13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420054-2403420065
2 2403420068-2403420141
3 2403420143-2403420183
4 2403510001-2403510029

5月13日下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1 2403520001-2403520057
2 2403530001-2403530016
3 2403540001-2403540026
4 2403550001-2403550053
5 2403560001-2403560004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1式2份,1份资格复审时上交,1份应聘人员自己留存;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底端应聘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在读证明)、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有关单位公章),无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内容。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在证明中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和相应的工作内容。

7.有户籍(生源)限制的招聘岗位,相关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生源)地两者之一的证明材料,须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8.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所在党支部和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证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何时何地入党、何时转正、何时转入当前支部等简要信息)。

9.有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且能够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网址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明确查询到相应信息。

10.应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或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六、有关注意事项

1.为了按时顺利完成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前按照所报考岗位条件,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证件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通知附件下载《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4.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笔试准考证》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6.资格复审工作整体结束后,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

党群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个人承诺书(点击打开).doc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关于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xyrs.xianyang.gov.cn/zwgk/fdzdgknr/zpxx/202404/t20240429_1761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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