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工16人公告

  2020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定于2020年11月28日进行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至2002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退役军人、面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职业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但在1年内试用期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或广西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zwgk/zl/tpzl/)“网上报名专题”进行报名,填写《2020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须为jpg格式,不大于100K),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2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留存。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8:30—11月20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的授权,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6日8:30—11月21日17:0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26日8:30—11月28日上午10:00。

  
四、考试

  
2020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玉林市第一中学招聘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100分。

  
2.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点统一集中设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0年12月中旬前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师类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实施。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的确定和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外省籍考生,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工16人公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确定面试人选及发布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中旬前。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2021年1月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时,按同等条件优先的相关政策依据执行。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按最终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总成绩(须高于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实名制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非实名编制(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684011(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0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纪委监委驻玉林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5985(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2020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玉林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5日

  

广西玉林市北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0人公告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北流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编制,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50名,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边远派出所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男性要求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含本数),女性要求身高155厘米以上(含本数);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不得报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十一)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北流市城西二路188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北流市公安局派出的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在北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电话通知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考试。

  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米≤5′30″,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北流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方式。

  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纸质闭卷集中方式集中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在笔试公告中明确。

  3.照顾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加5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通知中明确。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考察。考察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公安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和体检同步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七、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2831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6236030(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附件: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北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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