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河池南丹县廉政教育信息中心选调公告

  

2019年南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全县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南丹县廉政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范围

  
南丹县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表现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影视类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考虑。同时,有从事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有在报社、电视台或其他媒体工作经验或在国内公开刊物、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新闻作品或学术文章者优先考虑(可不受专业限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试用期内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将人个报名所需材料直接送达南丹县纪委办公室,联系人:罗雅馨,联系电话:7232632。

  
(三)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

  
3.近期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4.《参加南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直接发至县纪委邮箱ndjw2005@163.com。

  
5.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或可证明个人工作成效的证明材料(如有文稿写作经验请附相关文稿或发表的文章、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四、资格审查、适岗比选

  
县纪委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面谈对象。面谈对象名单于2019年5月10日后公布在南丹纪检监察网,请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谈、跟班学习和考察

  
县纪委组织面谈对象参加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外通知。县纪委根据面谈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县纪委通过跟班学习的方式对拟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跟班学习时间为1个月。考察通过可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如考察人选不合适岗位工作需要的,该选调岗位暂空缺。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

  
根据考察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县纪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公开优选对象,在南丹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报名人员可登录南丹纪检监察网站http://ndjjjc.gov.cn下载报名资料。本公告由南丹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参加南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南丹县委员会

  


南 丹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度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9年度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按照《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要求,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和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招聘机关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核,现确定陈健悦等60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及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根据公开招聘计划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的岗位,面试工作及标准等以该县区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时间:2019年7月10日-12日。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地点:各招聘机关(具体地点见《公告》中《2019年度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联系方式”栏的“邮寄材料地址及邮编”项)。

  

  (二)面试资格复审核验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包含: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2019年7月15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

  

  6.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7.《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8.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9.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面试

  

  (一)面试组织形式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含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面试职位】

  

  (二)面试测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报考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当日的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1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的候考、面试时间及面试规则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面试地点:贺州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桃源南路66号)。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五、开展体检、考察工作

  

  (一)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市直单位招聘岗位体检工作拟定于7月20日开展,具体以体检通知书为准。县区招聘岗位体检工作以该县区体检通知为准。

  

  (二)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招聘机关,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核验合格的考生方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参加面试。面试当天7︰20到达相应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相应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当天16︰30前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的,可于2019年7月15日上班时间凭相关证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

  

  七、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凡涉及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774-513658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4-5136517(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附件: 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纪录;

  
2.热爱环境保护工作,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作精神;

  
3.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计算机软硬件操作与维护能力,掌握一定的网络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从事过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者从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近期全身5寸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gxyz3142144@126.com)。

  
也可直接将以上材料直接送至区环保局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公园东路3号,区环保局二楼)进行报名。

  
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环保局办公室负责。

  
(三)面试。

  
1.由区环保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9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用和聘用。

  
经过面试、考核体检(自费)合格,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按1:1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每月按2300元核发(月工资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宜州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假期。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未尽事宜,请与区环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3142144。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岗位及人数.docx

  


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7月25日

  

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10日讯: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北海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人事制度凡进必考原则,在北海市(含三区)单位中提供事业编制用于定向安置招考驻市各部队随军家属。

  二、组织实施

  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安置招考工作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由驻市各部队政治部门将所属随军家属相关情况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共同商定招考条件。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经报名后统一参加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笔试,考生总成绩含考生笔试成绩和考生配偶考核成绩两项。

  三、招考数量、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考数量

  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25名共设25个岗位(详见附件: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

  2020年10月10日(含10日)前经师旅级以上部队机关批准随军、现为北海市户籍、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驻市部队随军家属。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为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20年10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军龄、随军时间、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考聘用程序

  (一)报名、发准考证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13日8:00—18:00。

  2.报名地点

  驻市各部队旅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驻市营级及以下部队随军家属报名需经其旅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审核)。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随军家属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岗位设置需资格证的均要提供)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所在部队政治机关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经初审合格,填写《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报名表》,并附上述材料复印件,缴纳考试费100元(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另一张贴报名表)。各部队要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配偶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前将报名表、报名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照片、考试费、《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报名情况汇总表》等汇总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军休创业科,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所填内容与证件所载信息必须一致。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不退,责任自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报名材料后,转交报名材料给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其本人,可以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5:30-18:00。

  报考专业要求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可在北海人才网上查询)。

  4.《准考证》发放

  驻市各部队务必按时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驻市各部队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开考要求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才予开考。有专业要求且设置大专以上学历的专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的比例开考。

  2.考试科目与分值

  参加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时限为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考试时限为9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总分200分。

  3.笔试时间

  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

  4.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5.考试成绩的通知。笔试成绩出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各相关部队对各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加分情况进行复核。核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通知形式把报考人员分数及排名情况印发驻市各部队,由各部队告知本人。

  (三)验证

  考生总分排名确定并公布后,按报考岗位个人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验证人选。分数相同的,加分多的优先。加分相同的,按以下项目排序:配偶职务加分,配偶立功加分,配偶军龄加分。按以上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序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高的优先。

  验证考生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携带办理报名手续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验证。验证时,核对报考者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果报考者填写、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严格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相关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时同时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结果明确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将结果及相关材料的依据书面告知考生。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验证、体检、考核合格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聘用人员开具《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10月4日以后(含)外出返回或到达北海的考生必须参加各部队组织的核酸检测。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执行招考聘用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制止,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会监督电话:0779-3186768(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信地址:银海区新世纪大道26号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01室

  点击下载>>>

  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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