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员190名公告

  

  

桂林市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员简章

  
根据桂林市消防工作需要,桂林市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需要可从事战斗员、驾驶员、通讯员、卫生员,应聘者经体检、政审、考核、面试合格后开始试用,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共190名,其中,城区中队45人(北门中队6人、象山中队6人、瓦窑中队10人、东江中队11人、雁山中队12人);县城大队145人(临桂中队2人、阳朔中队16人、灵川中队11人、八里街中队14人、全州中队10人、兴安中队3人、永福中队13人、灌阳中队10人、龙胜中队16人、资源中队8人、平乐中队16人、荔浦中队14人、恭城中队1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专职员是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

  
3、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

  
4、体格条件: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职业健康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员;

  
2、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从部队退役尤其是从消防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备良好的文章编写能力,具备一定摄影、摄像技术和宣传工作经验者,水电、计算机通信、软件应用、体育专长(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和唱歌、文艺专长的人员。

  
5.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汉字录入熟练,汉字速度在每分钟70个字数以上,退伍军人、通信兵、医学专业驾驶员取得B2照及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或因违法违纪被工作单位辞退、开除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处分的;

  
3、有纹身或刺字刺点的;

  
4、体检不合格及伪造报名材料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其他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4日至5月12日

  
2、报名联系人: 沈副科长

  
办公电话:0773-3638306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连同个人简历、正面生活照一张等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474113026@qq.com。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桂林市消防支队(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五楼警训科提交《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等相关报名材料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4、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和体检

  
考试分为面试、体能测试两部分。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时。

  
考试地点:桂林市消防支队(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及考核政审,确定应聘人选。入选人员接到培训通知后到桂林市消防支队五楼警训科报到。

  
(三)、岗前培训内容及时间

  
1、培训内容:队列训练、规章制度学习、业务技能学习

  
2、培训时间:5月中旬

  
四、聘用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性质进行发放,城区中队专职消防员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指挥中心接警员及城区中队专职消防员工资为2600员。县城大队按照本单位试用期进行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薪酬按每月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励工资执行。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伙食和住宿方面,政府专职消防员由部队统一安排,标准与现役义务兵相同。消防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我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星期可申请外出一定时间(与义务兵相同),每月有8天的休息时间(也可分为两次休息),可申请外出。

  
(四)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照发。

  
(五)我支队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

  
(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劳动法》执行。

  
五、聘用者要求:

  
(一)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支队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者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支队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部队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支队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

  
(6)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点名、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点名的;

  
(7)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支队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者给予立即解聘。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支队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支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违反“一机两用”,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没有支队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支队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支队形像,或造成社会公私财产损失的。

  
附件1: 桂林支队拟招聘岗位人员数量统计表.doc

  
附件2: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基本信息统计表.docx

  


桂林市消防支队

  


2019年4月22日

广西桂林市国龙外国语学校202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岗位

  

  备注

  

  1

  

  初中语文教师

  

  学科教师

  

  2

  

  高中语文教师

  

  学科教师

  

  3

  

  高中数学教师

  

  学科教师和竞赛教练

  

  4

  

  高中英语教师

  

  学科教师

  

  5

  

  高中物理教师

  

  学科教师和竞赛教练

  

  6

  

  高中化学教师

  

  竞赛教练

  

  7

  

  初中生物教师

  

  学科教师

  

  8

  

  高中生物教师

  

  学科教师和竞赛教练

  

  9

  

  通用技术教师

  

  学科教师

  

  10

  

  化学实验员

  

  实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并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学风、教风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中小学 (应届毕业生除外,但需承诺在一年内去的相应的书(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

  3、竞赛教练。

  1)在岗或非应届的应聘教师: 有多年竞赛教练经历且竞赛成绩优异者。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具有指导国家级学科竞赛能力者优先,工资待遇面议。

  2)相关专业的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个人在中学阶段有学科竞赛经历并取得过一定成绩或具有从事学科竞赛教学工作的能力的毕业生优先;个人从本科开始的各学历阶段均为双一流大学的毕业生优先。

  4、学科教师

  1)在岗或非应届的应聘教师:在相应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不含实习任教经历,含培训机构相应经历) ,男性在45周岁以内,女性在40周岁以内 (高级职称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有担任班主任经历,有毕业班教学经验并取得优异成绩;有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历且有课题、论文成果;有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类比武获奖经历。

  2)相关专业的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毕业专业为相应学科相关专业,具有扎实的学科功底,具有良好的执教能力,能较熟练地使用多种办公软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重点综合类大学优秀毕业生;有大学期间院校奖学金获奖经历或院校教师技能比赛获奖经历;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5、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咨询电话: 0773-8993005

  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glwgyxxxb@163.com报名材料需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或生活照片1张

  四、福利待遇

  1、高层次成长平台。教师入职后,纳入国龙外校培养计划,提供高层次的成长平台。

  2、平均年收入 (不含社保) : 10-35万之间 (视教师个人不同情况而定)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以及国家规定最高比例缴纳一金。

  3、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公租房和食材补贴;教职工子女可免学费就读本校初、高中部和桂林市尚贤学校小学部。

  4、学校协助教师参加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参照国家职称管理规定,实施校内高级职称评聘管理制度,教学教研成绩优秀的老师可破格在校内评聘高级职称,享受高级职称经济待遇。

广西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材料撰写岗位,负责单位业务公文、宣传材料、工作汇报、新闻稿件等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写和修订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文字功底扎实,擅长撰写各类文字材料,熟悉公文写作及文书处理,综合素质强,知识结构全面,热爱写作;组织协调、语言沟通、团队意识和群众观念强;有公文材料撰写或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强;

  (四)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0月19日。

  (二)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书扫描件、近期全身生活照片进行报名,邮箱地址:544371680@qq.com;

  四、面试安排

  从报名人员中筛选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综合部。

  五、聘用待遇

  入职聘用手续及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执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辅警22人

  

  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22名(男性18名,女性4名)

  (二)职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调剂的;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平乐县公安局6楼辅警办,联系电话:0773-7884412。

  3.报名材料:

  (1)填写《平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安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平乐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辅警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1)男子组标准:

  (2)女子组标准: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工作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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