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来,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初级岗位、管理岗位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所有附件,核对应聘岗位条件及所需报名材料,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一)个人报名及查询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8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9日12:00
 
  报名网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lctvu.sd.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在个人简历中写明相关工作经历起止时间,要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其他证书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书名称、生效时间。报名人员需同时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附件2第5条)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相关材料须扫描为JPG格式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除上述材料要求外,有工作单位的还需上传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5月9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报名,由审核单位退回补充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完善报名信息后在单位初审时间结束前重新提交。由于报名人员较多,审核工作量大,为避免系统拥挤或修改信息时间紧张,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报名。同时,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635-8334891  8334328。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5月9日15: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四)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第5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1。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应位置签字(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高级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三)成绩构成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范围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存在问题且在考察时间段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届毕业生因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辅导班。
 
  (三)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四)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北京急救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共卫生单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83年,由中国政府与意大利政府合作兴建,1988年3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启用急救号码“120”。1997年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三级甲等急救中心”,现是全国唯一一家三级甲等急救中心。
 
  经市委编办批准,北京急救中心还加挂有“北京市急救医学研究所”“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的牌子。目前主要承担全市120指挥调度、日常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急救体系建设与质量控制管理、急救科研教学及急救技能培训和公众普及等任务。
 
  北京急救中心依托自身急救培训专业优势和硬件资源,经市科委批准建立了全国首家急救科技馆。北京急救中心还担任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海南医学院的教学基地,获得美国心脏协会(AHA)和国际创伤生命支持联合会(ITLS)的中国分部认证资格。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当年自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完成规培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自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须在聘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审批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七)非京自培人员须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四、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5:00
 
  (二)报名邮箱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zpxx120@wjw.beijing.gov.cn邮箱,邮件名设为“姓名+学校+专业”,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分为实践能力测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践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中心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网(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七、待遇
 
  (一)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政策要求的,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其他待遇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安老师:010-66098022,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实验小学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队伍,根据《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陇南市实验小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体育教师1人,舞蹈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共计3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期间考试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7.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6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扫此二维码进入陇南市实验小学网上报名平台报名)
 
  3.报名材料:
 
  往届生:《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校盖章的所有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应届生:《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学校盖章的所有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4.报名要求
 
  (1)具备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报名);
 
  (2)须按期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材料;
 
  (3)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陇南市实验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由陇南市实验小学电话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8:00-11:3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
 
  2.面试地点:陇南市实验小学本部校区;
 
  3.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才艺展示和面谈的形式进行,考生随机抽签确定备课课题,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30分钟,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讲课成绩80%+才艺展示10%+面谈成绩10%)。面试须在一天内完成。
 
  4.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5.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由陇南市实验小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六)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实验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引进结果报送至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社局备案;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7月底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过程性公告,请考生关注“陇南市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     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36221
 
  陇南市实验小学   0939-8213829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16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持续提质强能”,吸引优秀人才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印发〈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23〕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此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设置16个岗位,计划引进16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技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其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或与招聘岗位专业背景一致均可报名;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7.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图书馆905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szrsc@163.com。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版表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将就读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所学专业、预取得学历和学位、预计毕业时间及能否按时毕业的意见、思想政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院校公章)、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面试考察合格,必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并经审核无影响录用问题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2)往届毕业生。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3)留学人员。将毕业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4)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具有人事管辖权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报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及录用分配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仪表举止以及潜能等。面试考核分为说课(教辅岗位为工作方案设计)和答辩两个环节(艺术类专业考生同时加试专业技能),共20分钟。说课(工作方案设计)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60%、答辩(包括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技能加试)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在说课前40分钟抽取相关内容或章节封闭备课(撰写工作方案)。面试考核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如遇同一岗位考生面试评分成绩相同,则采取评委票决方式确定拟考察人选)。
 
  2.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及以上,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拟考察人选。
 
  (三)考察
 
  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成3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从教潜能、岗位匹配、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引进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时经考察组合议,若存在不具备担任高校教师或与所设岗位不匹配等情况者,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如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档案审查
 
  考察合格者,由陇南市教育局调阅审查档案,审查档案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五)体检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五、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凡引进我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同时从到我校工作之日起必须从事辅导员岗位或行政管理干事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可根据学院需要承担每周不多于4节课的教学工作,享受校内相应岗位津贴待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
 
  六、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过程性公告,请考生关注陇南师专组织人事部官方网站。陇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对陇南师专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指导,陇南师专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9-3200335
 
  监督电话:0939-3718388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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