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兴市体育彩票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嘉兴市体育彩票管理服务中心于2000年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嘉兴市体育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体育彩票销售与管理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责
 
平湖专管员1人,工作地平湖,负责辖区体育彩票实体店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嘉兴市常住户口,普通话熟练,会讲平湖当地方言,能用方言与辖区体彩实体店销售员熟练交流;驾驶证准驾C证以上,在驾驾龄三年以上,有自备汽车。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自备电脑。
 
5.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提交个人简历,并填写对应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上附1寸电子照片),将个人简历、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其他相关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并以“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平湖专管员)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jxtczx@126.com。
 
(二)资格初审
 
1.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2.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请按照相关通知确认,请留意邮箱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参加笔试责任自负。
 
(三)笔试
 
由嘉兴市体育彩票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安排,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白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由嘉兴市体育彩票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安排,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按笔试、面试各50%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用
 
录用前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人事关系按劳务派遣办理,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说明
 
1.上述环节中如有放弃、不合格等情况的,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 报考人员需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后续有关情况将在“嘉兴体彩”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咨询电话:0573—82270432(邵女士)。
 
 
嘉兴市体育彩票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江苏镇江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0日之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十)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6:00。
 
  (二)报名地址:牡丹江医学院学生楼三楼招生就业处多功能厅。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2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并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5)“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还须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社会化人员规培证明。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安排
 
  (一)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由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其他
 
  1.录用进编的急需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1—86860908 ;监督电话:0511—86572388(市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0511—86522273(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本招聘公告由丹阳市卫健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四川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招聘高层次人才21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市地处川、滇、黔三省结合部,铁公水空交通发达,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国家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是世界名酒五粮液的产地和世界动力电池之都。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宜宾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公办全日制医药健康高等职业学校,以学历教育为主,兼办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学院选址在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8:00
 
  网上报名邮箱:ybyzyyx@163.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并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命名。因材料不完整、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栋),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考核方式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考核通知单》。
 
  (二)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具体的时间、地点等详见《考核通知单》。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25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补助;该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租房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提供周转住房或2000元/月的租房补助。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等额的科研保障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五)事业保障。具有医学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等工作任务后,可以在附属医院执业。
 
  (六)聘用保障。在学院有岗位空缺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同意,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用。非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序列的人员待入职聘用后,按程序逐步转评转聘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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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咨询电话:0831-2023379
 
  附件: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云南楚雄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经姚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公开招聘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具体为:局属事业单位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花卉技术岗位1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花卉技术岗位1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岗位1名,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岗位1名。详见《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年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5月1日(含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行政拘留(含)以上及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参照公务员不得录用条款)应聘条件的。
 
5.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20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①《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填写完整,主要经历从高中入学开始填报);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扫码认证(在线认证)的一律视为无效学历;2024年毕业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④《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4.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应聘人员将应提供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档,文件名称命名为“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XX岗位报名文件+姓名”。全部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上传至指定邮箱:cjs514461@126.com。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报名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错误,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报名开始后,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名时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2.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方式一: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3:1的岗位,采用专业素质考试(笔试)+面试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排名在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三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现场公示,并以电话方式告知本人。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0:30,地点: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2.方式二: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测评的内容为: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按试题评分要求、规则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单位发出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
 
(2)考生成绩待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最终成绩以面试得分为拟聘人员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考察和体检。
 
(四)资格复审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双一流建设学科、双一流院校毕业、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优秀毕业生、具有岗位对应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本地生源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上述顺序还不能确定的进行加试(面试),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复审在所有考试结束后进行,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终止后续聘用程序。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定点医院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3.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紧缺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调)。招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姚安县农业农村局(0878-6042308),13638795050(陈老师)。
 
五、监督举报电话
 
1.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2.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015016)
 
附件: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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