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象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人员招聘公告

  

象山区招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招聘象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择优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办法。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作风正派,品德端正;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男性;

  
(三)本辖区户口或辖区常住人口(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环境科学类、化学类、生物生态类及其相近专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 有较强的责任心并能吃苦耐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得应聘: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4、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简历发送至邮箱(fantly@163.com),通过简历筛选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从符合条件者中择优面试。

  
(二)报名时间时间

  
3月29日—4月9日。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辖区常住人口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张近期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

  
(三)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由象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面试对象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面试。

  
(四)录取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聘用。

  
四、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月薪2000,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773-3879269。

  


象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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