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18日讯:一、单位简介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辖区范围内(含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内设15个相当正科级机构。

  二、招聘方式

  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简历筛选、面试、综合考察等,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疾病控制工作人员3名、检验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格,具有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忠诚企业、团结奉献;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4.具有胜任相应岗位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文字写作与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应用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条件:

  1.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

  2.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一份个人简历(附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2月25日前发送至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邮箱:qzcdc@163.com。

  (二)未尽事宜,请咨询市疾控办公室(联系人:黄小芸,联系电话0777-2823747,17307770772)。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检查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局钦州检查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局钦州检查分局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业务兼文秘1名,司机兼办公后勤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业务兼文秘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医学相关专业、法律专业,具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经验、较强的文字工底优先考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以后出生),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司机兼办公后勤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驾龄及C1驾驶证,熟悉办公文件处理、水电修理或具有B驾驶证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按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钦州市财政局、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编制办公室等部门的有关编外聘用人员经费补助标准和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等相关标准发放。

  (二)待遇。工作时间、年休假与在职在编干部相同,其它按《劳动法》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保险。单位按钦州市财政的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8日前,由本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检查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检查分局[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文峰北路160号(恒商大酒店709室),邮编:5350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739889493@qq.com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于2020年3月23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时间:2020年3月28日前。

  (四)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的,费用可由我单位负责。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五)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我局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钦州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广西嘉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以上启事,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检查分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检查分局联系。联系人:孙*科,联系电话:0777-285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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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检查分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检查分局

  2020年3月12日

2020年钦州市总工会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录用方式

  (一)本次招聘岗位(共4个)

  1.党务工作岗位1个,要求中共党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2.综合岗位2个,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等。

  3.职工互助保障办核赔医生岗位1个,要求医疗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等。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进行考核录用。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参照市总工会聘用人员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推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报名人员须填写《钦州市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同时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请将以上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提交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钦州市总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作部邮箱qzszzzb@126.com进行报名。

  2.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电话方式)。

  3.面试合格后,按有关《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4.联系电话:0777-2366932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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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市总工会

  2020年3月9日

2020年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3日讯: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秘书1名、会计类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办案秘书1名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能力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及写作能力;

  (6)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7)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准确率95%以上或具备相关计算机类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

  (8)会说或能听懂白话、通过司法考试、有民商法或仲裁工作经验、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他特长者优先。

  2、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

  (3)负责仲裁庭审的记录和仲裁案卷的装订;

  (4)结合办案实践进行仲裁业务研究;

  (5)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二)会计类岗位1名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能力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会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备相关会计类初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6)熟悉会计操作,会计核算流程、财务报表及基本分析,精通银行、报税流程、国家税收政策及相关财务法规的各种处理方法;

  (7)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和相关计算机类技术等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他特长者优先。

  2、工作内容:

  (1)负责财务核算、凭证的编制、收入成本确认、纳税申报工作、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2)负责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对、基本账务的核对;

  (3)负责收集和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报销手续及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准确性;

  (4)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与银行对账;

  (5)负责开具各项票据、缴款;

  (6)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报名。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开投大厦18楼钦州仲裁委员会(新二中旁)。也可将个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和毕业证扫描或拍照发送电子邮件至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邮箱qz2815713@qzac.org。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前。

  3、本秘书处在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情况、工作经历以及职位要求后,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4、此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邮件或电话通知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

  2、应聘人员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并确保面试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3、此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1、秘书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秘书处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具体工资薪酬面议,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咨询

  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联系人:陈*锐、章*露,咨询电话:0777-388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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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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