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人)》已于2021年7月21日发布,具体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0日17:00
点击查看: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1日23: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8:30-8月4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6日8:30—9月11日9:00
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2021年广西北部湾大学人才招聘需求计划
经研究,现将学校2021年人才招聘需求计划公布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具体招聘专业(专业名称)
| 学位
| 岗位要求
| 招聘人数
|
海洋学院 联系人:唐国丽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7959 邮箱:bbwdxhy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环境科学、海洋化学;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微生物学、生态学、遗传学、动物生产学、水生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物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5
| |
海运学院 联系人:苏学良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7113 邮箱:wdhy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轮机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3
| |
教学科研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轮机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3
| ||
教学科研
|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 学士
| 3名应届毕业生(通过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 6名往届毕业生(持有有效无限航区的相应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实际担任相应职务的海上资历不少于6个月;船长、轮机长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大副、大管轮、船舶电子电气员或电机员、无线电电子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 9
| |
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 联系人:颜世周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7372 邮箱:jc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焊接方向)、海洋工程与技术;电力系统、电力电子与电机传动、工业电子与控制、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其中2名博士生导师、正高职称
| 7
|
教学科研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焊接方向)、海洋工程与技术;电力系统、电力电子与电机传动、工业电子与控制、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5
| ||
石油与化工学院 联系人:曾达老师 联系电话:18076661008 邮箱:sh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化工方向优先)、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加工方向优先),油气储运工程(安全工程与技术方向优先)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其中1名博士生导师
| 6
|
食品工程学院 联系人:邓冬玲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7698 邮箱:sp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制糖工程、发酵工程;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其中1名博士生导师
| 7
|
教学科研
|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制糖工程、发酵工程;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2
|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邓宗莲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7662 邮箱:dxxy01@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6
| |
教学科研
|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8
| ||
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曾雪莲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603 邮箱:jzgc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土木工程、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3
| |
教学科研
| 土木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10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联系人:陈文海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122 邮箱:zh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人文地理学、地理教学法、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9
| |
理学院 联系人:廖健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395 邮箱:l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凝聚态物理、光学、等离子体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理论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6
| |
教学科研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凝聚态物理、光学、等离子体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理论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9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黄宝章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307 15807772070 邮箱:bbwdxm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史、世界史;学理论、中外制度、中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教育、国际、国际关系;法学理论、法律史、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5
|
教学科研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史、世界史;学理论、中外制度、中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教育、国际、国际关系;法学理论、法律史、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10
| |
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人:占金刚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7862 邮箱:jjgl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教育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统计学、金融工程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6
| |
教学科研
| 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4
| ||
陶瓷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李琦苑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127 邮箱:tsxy8127@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陶瓷)、美术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
教学科研
| 环境设计、设计理论研究;视觉传达设计(包装专业、新媒体专业);产品设计(陶瓷设计)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6
| ||
人文学院 联系人:王倩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60813 邮箱:rw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传播学、新媒体;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8
| |
教学科研
| 音乐学(合唱指挥)、音乐表演(流行演唱)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2
| ||
国际教育与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蔡莹莹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4168 邮箱:bbwdxgw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专业不限
| 博士
| 本科或硕士为以下专业: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翻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国家研究
| 3
|
教学科研
| 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翻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国家研究、教育管理、国际贸易、哲学、文化研究、汉语国际教育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本科或硕士为英语专业
| 2
| |
教学科研
| 泰语、泰语翻译、泰国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教育管理、国际贸易、哲学、文化研究、汉语国际教育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本科或硕士为泰语专业
| 1
| |
教学科研
| 越南语、越南语翻译、越南语言文学、教育管理、国际贸易、哲学、文化研究、汉语国际教育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本科或硕士为越南语专业
| 2
| |
教育学院 联系人:张珂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309 邮箱:bbwdxjyxy@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3
| |
教学科研
| 美术学、学科教学(美术)、体育学、学科教学(体育)、体育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2
| ||
体育教学部 联系人:安彦伟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5010 邮箱:tyjxb@bbgu.edu.cn
| 教学科研
| 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学、马克思主义体育理论、体育教育学、应用(运动)心理学、体育管理、体育工程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4
| |
钦州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沈奕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5859 邮箱:qzfzyjy@bbgu.edu.cn
| 科研人员
| 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城市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产业发展研究
| 1
|
科研人员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科学技术哲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学理论、国际、国际关系、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文地理、国别与区域研究、环境科学、城乡发展与规划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发展战略研究、社会文化研究
| 1
| |
先端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于芳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097 邮箱:wangjiyue@bbgu.edu.cn
| 科研人员
| 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3
| |
党校办 联系人:倪文豪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377 邮箱:xbxz@bbgu.edu.cn
| 科员
| 专业不限
| 硕士及以上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1
|
学工处 联系人:何宜蔚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029 邮箱:xgc@bbgu.edu.cn
| 专职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硕士及以上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30
|
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辛世霞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951 邮箱:jy2016@bbgu.edu.cn
| 科员
| 专业不限
| 硕士及以上
| 1
| |
财务处 联系人:张元英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7033 邮箱:cwc@bbgu.edu.cn
| 科员
| 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税审计等相关专业
| 学士及以上
| 1
| |
科员
| 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税审计等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
| ||
图书馆 联系人:零芷婕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781 邮箱:tsg@bbgu.edu.cn
| 馆员
| 图书馆学、情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
| |
学报编辑部 联系人:黄昭艳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606 0777-2808780 邮箱:xbbjb@bbgu.edu.cn
| 编辑
| 新闻学、传播学文艺学、古典文献学、美学、中国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教育学、经济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
|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邓菊香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222 邮箱:net@bbgu.edu.cn
| 科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及相关专业
| 硕士
| 1
| |
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樊凤金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510 邮箱:jjy@bbgu.edu.cn
| 科员
| 专业不限
| 硕士
| 应届毕业生
| 1
|
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蔡莹莹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4168 邮箱:bbwdxgwy@bbgu.edu.cn
| 科员
| 英语、英语教育、英语翻译(笔译)、英语翻译(口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国家研究、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本科或硕士为英语专业
| 1
|
教务员 教学秘书
| 专业不限
| 硕士及以上
| 本科或硕士为英语专业
| 1
| |
人事处 联系人:许晨扬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186 邮箱:wdrscrsk@bbgu.edu.cn
| 教务员 教学秘书
| 专业不限
| 硕士及以上
| 2
|
一、 应聘方式
将应聘材料以应聘单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姓名命名,发送至人才招聘需求计划表中相应的招聘单位邮箱或学校招聘邮箱。应聘材料为:
1.《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相关下载)
2.《北部湾大学应聘证明材料》(详见相关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美媛老师、莫庆娟老师
联系电话:0777-2808522
学校招聘邮箱:bbguzp@bbgu.edu.cn
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中小学_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710名公告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71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3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至附件3),
(八)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
年龄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二)从本县在岗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50名;
要求截至2021年6月21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三)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幼儿园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附件6),注册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6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10日8:3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代课人员报考面向临代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5。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1年8月1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6886286。
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实名制招聘).xls
附件2: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
附件3: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docx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4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工作。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招聘方式采用能力测试录取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检察辅助人员身份。
二、岗位要求及名额
(一)员1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以上岗位,中员或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者优先聘用)。
(二)检察技术人员1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大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三)协警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的,中员或者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四)司机1名,驾龄3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适合男性,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过,或因酒驾和醉驾被处罚过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过刑罚的;
6.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
(二)网上报名。登陆钦州市人才网,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简历应粘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报名邮箱为qnjczgk@163.com。
(三)咨询联系电话:0777-2896890,联系部门:钦南区人民检察院部。
(四)资格审查
请报名人员本人于202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部(办公楼3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五、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一)职位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根据能力测试、体检、政审结果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及薪酬保障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人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