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集中招聘151人公告

  广西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钦州市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51名,其中: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55名、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50名、钦州市中医医院35名、钦州市妇幼保健院10名、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聘用控制数)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须在参加面试前取得相应专业的证书。

  (四)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时间

  

  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1年广西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集中招聘151人公告

  11月20日

  (星期六)9:00

  

  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时珍楼

  104、105、106、107教室

  

  何雪玫

  13737782885

  

  11月21日

  (星期日)9:00

  

  广西医科大学本部校区药基楼

  第1、2、5、6教室

  

  何雪玫

  13737782885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关注上述高校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通过现场提交进行报名。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注明参加现场招聘的考点名称并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现场举证由现场资格审查组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详见附件3)。如现场报考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由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详见附件3),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第一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分数达不到第一意向岗位签约条件的考生,服从调剂且其第二、第三意向岗位未签满的,可由招聘工作组与考生双向选择签约岗位。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六、享受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如下:第一类为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总额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第二类为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总额25万元;第三类为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总额15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应聘出示个人健康绿码,须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面试室。

  (二)本公告由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7—2861605)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77—2866133)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777—2873364)

  钦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77—3788270)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7—2398198)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777—2823747)

  附件1:广西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钦州市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docx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中小学_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710名公告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71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3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至附件3),

  

(八)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

  

年龄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二)从本县在岗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50名;

  

要求截至2021年6月21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三)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幼儿园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附件6),注册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mdash;6月26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5日8:30&mdash;7月10日8:3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代课人员报考面向临代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5。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1年8月1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6886286。

  

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实名制招聘).xls

  附件2: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

  附件3: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docx

  附件5: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doc

  附件6: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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