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农业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学校师资力量,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非实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农厅人〔2021〕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非实名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10月,隶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及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http://www.gxqzn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http://www.gxqznx.com/)发布。
五、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非实名制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流程
(一)考试报名
2021年12月8日8:00—12月17日18:00。
(二)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分为两个步骤:
步骤一: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学校的电子邮箱(qnrsk1006 @163.com)。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1+数学教师+张三”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步骤完成之后即可按照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不用等待通知。
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
1.《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试讲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4.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试讲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6.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5)。
7.个人健康码截图打印。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学校邮箱。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材料提交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
1.现场提交: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人事科报考,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查验材料后则把原件退还本人。
2.快递送达:请将应聘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投递到学校人事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建议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视为报名无效,以快递方式投递应聘材料的,须在试讲当日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和《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7-2396089
联系人:陈老师、马老师、黄老师
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88号广西钦州农业学校人事科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8日8:30—12月17日18:00。
(五)考试办法
1.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4)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前在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6)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2.试讲
(1)确定试讲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人选。
(2)发布试讲公告
试讲前在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试讲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试讲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者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考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考试。
(3)确定试讲合格分数线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因考生缺考,试讲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试讲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发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六)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由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具体看公告。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7—2390386(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党委办公室)。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2021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浦北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随着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县城学校就读人数剧增。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整体部署,合理配备县城学校教师,主动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决定以公开选调形式补充部分县直学校教师。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见《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一)、(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非县城中小学在岗在编公办教师。合同期未满的考录教师、小学全科教师,2019年和202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在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师德高尚,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立案调查未得出结论的和5年以来因违犯师德师风被调查处理过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2.教学能力优良,教学成绩突出,报选人要求有 1 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美术、音乐、体育、信息、历史、地理、生物科目教师和担任副主任及以上领导职务、财会工作的人员除外。
3.参选浦北中学、金浦中学、浦北二中、第四中学的教师要求是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有中学的公办中学教师;参选实验小学、金浦小学、第一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的教师要求是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的公办小学教师。
4.参加选调的教师年龄要求:高级教师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中级教师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初级教师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5.报名人员的报选学科必须和上的学科相对应或出具担任该学科教学两年及以上的证明。
6.在县城高中跟班学习教学三年及以上教师参加选调,原则上面试成绩合格政审过关即为入选。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8月上旬分别在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政务公开平台和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通过教育系统办公网发全县各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各中小学在学校公众位置张贴选调公告。公告期2021年8月5日至9日。
(二)报名。参选人员到选调学校办公室领取《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到选调学校登记审核报名,选调学校在参选人员报名时应制定并向参选人员提供本校的《面试须知》,明确面试方式、方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每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只能报选一所学校。
(三)资格审查、面试。各选调学校按照《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校的选调教师面试工作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试教人选;组成评委小组对试教人选进行面试(试教和答辩),得出每位人选的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选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上学期教学成绩全县排名靠前者。
县第八小学的选调工作由金浦小学负责组织(参选八小的教师到八小报名)。江城街道中心小学(六小)、江城街道青春小学(七小)由江城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组织。
试教内容选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密,评委组成要尽量扩大选择范围进行差额抽签,全程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确保公平公正。
(四)选调结果公示。选调结束后第二天,选调学校应把结果纸质版(盖公章)和电子版报教育局,教育局对拟选调教师在全县中小学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由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和财政局办理正式调动有关手续。
(五)选调过程由县纪委、教育局人事股全程监督,确保选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下午5时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选调学校的校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浦北中学8211703 、金浦中学8383699、
浦北二中8211227、第四中学8211258、实验小学8369622、第一小学8365635 、江城中心小学(六小、七小)8315529或13317876072龙老师、金浦小学8216122、八小8382899。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各选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选调面试工作方案,自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小学选调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中学选调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每位应聘者试教时间为12分钟,答辩3分钟。
(二)地点:由选调学校自定。
六、有关规定
(一)公示期间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或伪造参选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十年内不准参加选调,其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被选调后在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要求并返回原学校任教的,十年内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任教学校;
(三)工资问题: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工资套改,根据学校的空岗情况竞争上岗,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具体由相关学校制定竞争上岗方案组织实施。
浦北县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年8月5日
附件1 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共106名(一)
| ||||||||||||||||||
序号
| 学校
| 思品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健康(心理)
| 信息
| 会计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备注
| |
1
| 第四中学
| 0
| 3
| 3
| 2
| 2
| 2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14
| ||
2
| 实验小学
| 0
| 6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
| ||
3
| 金浦小学
| 0
| 6
| 9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
| ||
4
| 第一小学
| 0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5
| 江城街道中心小学(六小)
| 0
| 2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6
| 江城街道青春小学(七小)
| 0
| 3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7
| 县八小
| 0
| 19
| 17
| 6
| 0
| 0
| 0
| 0
| 0
| 5
| 1
| 0
| 1
| 1
| 50
| ||
合计
| 0
| 41
| 38
| 13
| 2
| 2
| 0
| 1
| 1
| 5
| 1
| 0
| 1
| 1
| 106
|
附件1 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二)共36名
| |||||||||||||||||||||
序号
| 学校
| 道法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健康
| 心理健康
| 信息
| 会计
| 音乐
| 美术
| 学前
| 合计
| 备注
| |
1
| 浦北中学
| 高中部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3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8
| |||||||||||||||
初中部
| 选调2
| 选调2
| 选调
| 选调2
| 7
| ||||||||||||||||
2
| 金浦中学
| 高中部
| 选调1
| 选调1
| 选调1
| 3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3
| 18年跟班1
| 6
| |||||||||||||||||
3
| 浦北二中
| 高中部
| 选调2
| 选调2
| 4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5
| |||||||||||||||||
合计
| 36
|
2021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方案
因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和综合性工作。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招聘方式采用能力测试录取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接受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身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司法行政文员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或法律专业,有摄影特长,擅长Photoshop或CAD等编辑软件的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
4.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可采取向高校引进、推荐报名等灵活方式进行。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报名简历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及相关材料证明(所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毕业证书、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报名邮箱为qbjzg3686258@163.com。
(三)咨询联系电话:0777-3686358,联系部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部。
(四)资格审查: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招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五、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解决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一)职位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及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及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及薪酬保障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检察人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资格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