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公告(130人)

  

  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医疗中心,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30名,其中: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52名、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39名、钦州市中医医院29名、钦州市妇幼保健院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聘用控制数)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须在参加面试前取得相应专业的证书;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在办理考核、体检环节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时间

  

  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月4日

  (星期六)9:00

  

  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时珍楼604、605、606、607教室

  

  何雪玫

  13737782885

  

  3月5日

  (星期日)9:00

  

  广西医科大学本部校区药基楼

  1、2、5、6教室

  

  何雪玫

  13737782885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通过现场提交进行报名。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注明参加现场招聘的考点名称并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现场举证由现场资格审查组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详见附件3)。如现场报考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由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详见附件3),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第一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分数达不到第一意向岗位签约条件的考生,服从调剂且其第二、第三意向岗位未签满的,可由招聘工作组与考生双向选择签约岗位。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六、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引进单位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7—2861605)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777—2866133)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77—2873364)

  钦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0777—3788270)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7—2398305)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doc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广西钦州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乡村振兴力量,钦州市乡村振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和道德素质;

  

2.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文秘工作经验和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二)不具备应聘资格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政历不清楚或曾受党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本人系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现役军人及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6.根据《公职人员及社会人员资格审查办法》不宜录用或其他影响录用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底薪2800元左右(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每年每人给予奖励3000—50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报名时将本人毕业证复印件、简历各1份发送至邮箱:qzfpzhz@163.com;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号15楼1508室。

  

(三)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联系人:李智婷,联系电话:2816011、2859280。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8日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审判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2名法官助理。

  一、公开选调范围、职位

  从广西区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名法官助理。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2018年至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曾受过刑罚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书;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

  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考察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成干部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政通街6号

  电子邮箱:qbzgk3686183@126.com

  邮编:535000

  联系电话:0777—3686183

  联系人:韦厚益、马源

  附件:《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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