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2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协管员4名,协助开展辖区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行政协管员2名
项目管理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行政协管员需为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相关专业或行政管理专业;项目管理协管员需为交通运输类相关专业,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①持有驾照并具备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②退役军人;③具有交通领域实际工作经验;④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流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其他存在不适宜交通运输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10月09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6楼交通局办公室0613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
(2)本人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以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核情况,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三甲医院以上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期间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签订劳动合同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外聘人员要向原单位辞职,并携带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一)无相关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行政辅助人员)岗位核定:工资3100元/月(基本工资2170元+绩效工资930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二)持有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相关初级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初级职称)岗位核定:工资3660元/月(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三)持有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相关中级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中级职称)岗位核定:工资3800元/月(基本工资2660元+绩效工资1140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四)持有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高级职称)岗位核定:工资4080元/月(基本工资2856元+绩效工资1224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交通运输局所有。
联系电话:582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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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1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招聘6人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简介
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总编室、新闻采编部。中心选址在兴宁区机关办公楼主楼25楼整层,建筑面积共551平方米。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2019年,政府投入建设经费207万元,完成了场地装修、设备采购、系统安装、APP建设等工作,中心于12月30日挂牌运营,爱上兴宁APP上线试运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图视音频编辑岗1名、播音主持岗1名、新闻采编岗2名、平台运营维护岗1名、宣传部办公室文秘综合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6.中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邮箱:xnqwxcb@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312;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笔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的设定,笔试内容各有侧重,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结构化面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要求上报审核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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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