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4日讯: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1名(适合男性)。
条件:本科以上文凭,35岁以下,专业不限,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基础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前),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803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整个面试过程应试人员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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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
一类岗位:1名。具体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化工与制药技术类、地矿及油气工程类、文秘、行政管理专业,年龄35岁以下。工作地点:城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协助局机关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壮锦大道19-1号民兵训练基地6楼608室),联系电话:0771-4827880。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市区内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市区外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jnqajj@126.com邮箱网上报名。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一类岗位:约4404元/月(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0年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