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市政园林所招聘10人简章
青秀区市政园林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行政辅助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吃苦耐劳、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能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写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应用软件;
(四)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其他资格证书或在党政机关有相关工作经验、男性有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有精神病史的。
二、招聘计划
报账员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负责报账工作;
党务工作者1名(行政辅助岗),负责党建工作;
市政技术员4名(技术岗),负责市政相关工作;
园林绿化技术员4名(技术岗),负责园林绿化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 2022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4楼1404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517188270@qq.com,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需提交资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提交原件审核)。
(2)《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外聘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本单位将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及业务处理能力。(如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没有达到3:1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四)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要求在南宁市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根据1:1比例按照先后顺序聘用,录满即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和办公区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一)薪酬福利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标准:31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我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未尽事宜,请向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办公室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771-5880812)。
南宁市青秀区市政园林所
2022年9月20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务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具有写作特长、持有会计证的优先录用。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联系电话:0771-5826029。疫情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1ntzgg/t4707428.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谢雯雯,联系电话:0771-5826029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机关的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建工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城区机关岗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截止到8月18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 qxqrd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审核。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门户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党建工作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机关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26029,联系人:谢雯雯。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3人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西乡塘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西乡塘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拿到毕业证书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电话+岗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4.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西乡塘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福利待遇根据西乡塘区政府出台的西乡塘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文件发放。(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