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简章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
为积极做好南宁市中小学教职工补充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25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26日至2003年10月25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6:00;
2021年10月26日9:00-16:00。
地点: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楼)
报考人员须携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到招聘单位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登记《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考人员材料接收表》。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与现场笔试考点工作区域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详见附件1)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若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学科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与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公布。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市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报名人员进入场所需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没有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需提供开具的暂缓接种或接种禁忌医学建议书证明后,方可进入场所。
以下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招聘场所。
2.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校园。
3.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邕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校园。
现场报名期间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当天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或其他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招聘场所。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各招聘单位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10561、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南宁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机关的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建工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城区机关岗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截止到8月18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 qxqrd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审核。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门户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党建工作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机关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26029,联系人:谢雯雯。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2人公告
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文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秘、法学等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以及写作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按时按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熟悉党建业务,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18-35周岁,男女不限。
(二)岗位: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4)年龄18-35周岁,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zwzx@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4501232。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七)专业不限,有文字功底及宣传报道经验工作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5月26日-6月6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兴宁区政府网站http://nnxn.gov.cn/ggfw/xzzx/t1791946.html下载)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6月7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冰雁,联系电话:0771-32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