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大小学招聘公告
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大小学招聘启事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大小学(原广西民族大学附属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拟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教师:
一、招聘岗位
1.语文教师1名(有中层经验优先,定向培养);
2.数学教师1名(有中层经验优先);
3.书法教师1名。
二、岗位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师德,身体健康;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具有相关科目的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专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
4.有相关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者优先。
三、简历材料投寄方式
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的电子文档、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以及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学校邮箱:nngxmdxx@gxun.edu.cn。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
五、联系电话:3262414 18677176454(敖老师)
六、福利待遇
1.确定录用后,按《劳动法》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与编制内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广西民族大学附属学校(幼儿园、民大小学、民大中学);
3.按劳取酬,优劳优酬(教师福利待遇优于编制内同级岗位标准);
4.学校提供工作日三餐、午休宿舍。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大小学
2022年1月12日
附件: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大小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招聘2人公告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采编部、编辑部。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公开组织考试,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总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1名,美编1名。
(二)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3.立场坚定,思想作风硬,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对新媒体有浓厚的兴趣,熟悉新媒体应用,具有一定的互联网思维和媒体融合发展素质。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以后出生)。
6.优先考虑具有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7.中员优先。
三、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每2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聘用教师薪酬标准,具体标准为:无职称3220元/人·月,初级职称3360元/人·月,中级职称3500元/人·月,高级职称3780元/人·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聘用人员在完成每月基础采编任务的基础上,对市级以上采用的相关新闻信息稿件进行相应奖励。
(三)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兴宁区委宣传部、兴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兴宁区融媒体中心邮箱:xnrmtzx@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105,0771-3290306。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含本人全身生活照1张。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7月9日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3人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西乡塘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西乡塘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拿到毕业证书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电话+岗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4.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西乡塘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福利待遇根据西乡塘区政府出台的西乡塘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文件发放。(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公告
兴宁区兴东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三)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日18:00,逾期停止报名。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复印件发至邮箱xdjdswb2021@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社工+张三+XX大学+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核
街道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招聘笔试面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社区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 录用
(一)中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三)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兴东街道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五、工资待遇
执行兴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体系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324450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