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招聘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警2名、司法辅助人员2名。
一、招聘职位
1.司法辅警2名。
2.司法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年龄及要求
1.司法辅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在18-40周岁(即1981年5月24日至2004年5月23日出生),身高在168cm及以上;持驾驶证C证及以上;退役军人或有公安、消防、等部门辅警(协警)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司法辅助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类专业,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即1986年5月24日至2004年5月23日出生)。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胜任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岗位,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原因不宜聘为司法辅警、司法辅助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2日。
2.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
3.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①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和附件2《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审核表》。(需要提供附件1和附件2样表给报名人员填写,以便报名资格审核)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4.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并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wmfyzzb@163.com(邮件标题及报名表请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里建人民法庭+司法辅警),请勿多次发送邮件。概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简历,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
5.报名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6.报名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报名者填写信息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7.报名咨询电话:0771-630234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面试、体检、考察
1.本次招聘报名审核结束后,将手机短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集中统一参加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法警技能及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面试结束后,原则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聘人选经广西-东盟经开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工资待遇按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聘用协管员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应聘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应在面试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应聘者需在面试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 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应聘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在近半个月内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国(境)、未与疫区人员、疑似感染人员接触、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如有隐瞒,经查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审核表.xlsx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里建人民法庭
2022年5月24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机关的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建工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城区机关岗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截止到8月18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 qxqrd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审核。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门户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党建工作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机关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26029,联系人:谢雯雯。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政务办公中心)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熟练应用办公软件优先;
(4)具有良好执行力,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jysb@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71-4300653。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广西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8人公告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制订了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7年8月,是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所属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规则制度和管理办法,配合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提供政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服务、并联审批服务,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提供审批方面所需专业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报考者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3.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任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一定人数比例时,该岗位要增设笔试筛选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sp.nanning.gov.cn/)发布,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sp.na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填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免冠半身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件、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证件原件由经审核并复印后退回),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进行资格审核。
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免费进行学历和学位核验,并打印核验页面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3.资格审查及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7日
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核结果。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增设笔试筛选环节
1.当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的,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均列为面试人选;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5人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筛选程序:在面试前,该岗位报考者需统一进行知识测试笔试,测试内容为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测试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筛选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的形式及时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主考官按照面试题目主持面试,应聘者回答问题,考官结合应聘者的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每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应聘人员当场确认并按照规定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1.同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
2.同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5人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1.考察工作结束后,报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4.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1.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集体研究,从面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信息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3.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5.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了解招聘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339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人事科)
招聘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771-4953226
附件:
2021年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21年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