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对外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我委根据自身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本科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面貌为中员;
(二)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相关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22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工作细致负责,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岗位职责
办公室行政辅助人员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至6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我委电子邮箱,邮箱地址:nnqxtw@163.com ;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考生简历1份;
(3)《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需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委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筛选人员进入考试(含笔试、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2.考试内容:计算机应用、团务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等。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南宁市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共青团青秀区委员会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共青团青秀区委员会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委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四)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771-5826550,电子邮箱:nnqxtw@163.com。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广西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悉办公软件运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
3.年龄3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会工作、法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城区青少年权益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宣传活动,统筹管理城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2.负责城区青少年志愿服务工作,组织辖区青少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统筹管理城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3.负责相关工作的行政公文、活动方案等文案的撰写工作,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3月26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个人一寸彩照清晰地附到表格内,并将表格命名为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xnqtw2005@163.com。
四、面试
本次招聘,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七、工资待遇
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工资:约3100元/月。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归还。
3.咨询电话:0771-329026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