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116人公告

2024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11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塔”战略,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切实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结合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人才需求,2024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同时组建招聘团赴乌鲁木齐、石河子、北京、沈阳、锦州、大连等高校开展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急需紧缺引进人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

二、引才岗位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或本地区辞职人员;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高校网等渠道,发布《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5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0日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访问网址:https://xjtc2024.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企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选择符合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事业单位引进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现场活动。人才引进招聘团于5月赴乌鲁木齐、石河子、北京、沈阳、锦州、大连等高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具体日程安排查看“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有意向学生可自行选择参加。

4.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短信或在报名系统内提示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环节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仪表举止等方面内容。

1.笔试。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视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只需参加面试),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并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3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入闱面试规定比例最后一名的,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且入闱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应聘人员须按考试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最终结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聘用。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3.成绩计算。

(1)笔试岗位。本科学历及以上岗位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岗位。研究生学历岗位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拟考察人选通过函调方式,向拟考察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调剂

对考核合格但未能入闱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调剂。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聘任手续。因考察、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完成学业后,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组织关系等资料到岗报到,不能在指定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文件下发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九)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到岗后,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十)企业招聘

应聘企业岗位人员通过系统报名后,同时与用人企业联系,企业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招聘程序。

五、待遇和保障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待遇保障

1.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2.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3.购房租房补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按国家规定执行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正高)1.5万元/年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4.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内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5.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按照疆外1000元、疆内500元的标准报销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6.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7.发放优才卡。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助学贷款代偿、子女就学、免费体检、组织调训、“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8.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9.平台发展:引进的清华、北大等“双一流”国内重点院校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先挂后任方式,到基层一线、重点岗位进行锻炼,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二)企业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政策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现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招聘结束聘用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21579

2.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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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2.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企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3.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4.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企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tc.gov.cn/ywdt/tzgg/zhgg/content_47870

2024新疆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人)

2024新疆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人)

为进一步充实兵团党委金融办、兵团党委金融工委所属事业单位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决定,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面谈)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即1988年4月29日-2006年4月29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金融办(http://jrjdglj.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及指定报名的官方网站。[page]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12日(如有变化,以实际为准)

面试(面谈)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12日(如有变化,以实际为准)

(二)面试(面谈)时间、方式

面试(面谈)时间:2024年5月18日(如有变化,以实际为准)

面试(面谈)方式:现场面试(面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面谈)资格审查、公示、面试(面谈)、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金融办(http://jrjdglj.xjbt.gov.cn/)查询《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如需要咨询,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打成压缩包,名字以考生姓名命名,将压缩包发送至btjrbzhc@163.com。

(二)面试(面谈)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谈)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面试(面谈)人选。

(三)公示

对进入面试(面谈)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将进行电话通知确认,进入面试(面谈)环节。

(四)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采用现场面试(面谈)方式。面试(面谈)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面谈)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面谈)成绩未达到面试(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page]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兵团党委金融办、兵团党委金融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0534(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金融办、兵团党委金融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809(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附件:1.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wps

 2.《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wps

3.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wps

兵团党委金融办、兵团党委金融工委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度兵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rjdglj.xjbt.gov.cn/c/2024-04-29/8335038.shtml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2024年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4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8%;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71人,占比56.1%,“双师型”教师占比54.6%。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目前在职1人,退休3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4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9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要求,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二)以上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

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提供周转房一套(在职期间免费使用,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其他待遇可面议。

(三)学术骨干

第一层次(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科10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或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内聘副教授两年。内聘期间,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应教学、科研任务,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待遇。

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副教授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给予聘任,并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4年有效。

七、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yzzrsb@126.com 。

八、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九、考核试讲

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考核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考察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9

十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830000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898128(杜老师、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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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ei.edu.cn/news/index.php?c=show&id=13926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2024年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4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8%;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71人,占比56.1%,“双师型”教师占比54.6%。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目前在职1人,退休3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4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9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要求,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二)以上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

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提供周转房一套(在职期间免费使用,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其他待遇可面议。

(三)学术骨干

第一层次(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科10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或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内聘副教授两年。内聘期间,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应教学、科研任务,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待遇。

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副教授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给予聘任,并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4年有效。

七、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yzzrsb@126.com 。

八、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九、考核试讲

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考核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考察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9

十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830000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898128(杜老师、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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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ei.edu.cn/news/index.php?c=show&id=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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