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湛江廉江市招聘中小学教师13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30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48人,城区小学教师9人,乡镇中学教师73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
 
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2024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7.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
 
8.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如不填报符合加分政策情况及上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视为放弃加分。
 
9.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7.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应聘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10.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jzljeduzp2024。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应聘信息及上传证件材料→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先阅读《网上报名须知》(附件3)。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应聘。应聘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
 
(1)基本证件材料: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无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应聘的,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相关证书。
 
(5)报考体育教学兼游泳教练岗位的,还须上传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5.应聘人员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是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版面须完整、端正、清晰,每个证件的扫描件大小约500KB)。因上传证件材料无效或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保证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应聘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年4月28日10:00至5月5日24:00,报名系统可查询各招聘岗位当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4年5月7日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带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5月9日17:00还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笔试,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岗位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须同时进行才艺测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才艺测试时间),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等事项。
 
八、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
 
应聘同一岗位组(有2个以上不同招聘学校的岗位)的体检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招聘学校(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并在体检前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选择岗位、签订协议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见附件4)咨询或投诉。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湖北荆州市荆州区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荆州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荆州区教育局将赴高校公开招聘37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湖北省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4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即日起至4月26日12:00,考生可下载《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邮箱(1343014550@qq.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4月27日(星期六)8:30-11:30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8:30-11:30
 
  2.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12教学楼104室
 
  3.所需材料:
 
  (1)《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学生证;(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5)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在低学段任教。教师资格考试已全部合格暂未认定的,带齐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6)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7)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2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4月27日9:00至12:00,报名成功人员且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下午15:00—16:30
 
  2.地点:长江大学
 
  (二)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
 
  笔试由荆州区人社局、荆州区教育局组织与实施。笔试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一)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5: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需求,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对所有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八、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荆州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荆州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荆州区人社局审定,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荆州区教育局归口报荆州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荆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政策待遇
 
  招聘教师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在我区工作第一年需在荆州区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招聘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荆州区最低服务期为3年。政策待遇为:(1)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2)工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
 
  荆州区教育局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荆州区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荆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497050(荆州区教育局)。
 
 
 
  荆州区2024年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河北廊坊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合同制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谋划,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0名、校医2名、会计1名,小学教师51名、校医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国家及省重点院校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毕业院校至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3.校医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4月2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1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格式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5月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5月3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校医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会计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财会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阅卷结束后,5月14日通过报名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而形成的缺额,按岗位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被记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5月15日至5月1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需审核的证件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8日
 
  2.面试地址: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17日9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面试评委聘请域外人员和域内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4名域外评委、3名域内评委,主评委1名,由域外评委担任。
 
  4.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心理教师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授课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内容,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面试时间15分钟。心理教师、校医、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人数划分若干小组,面试成绩按照体操打分法计分,满分为100分。因为招聘人数较多、面试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面试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考试全程封闭管理,统一用餐。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待该学科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在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
 
  入职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履行后续程序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履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等程序。对于在体检、签订劳动合同、报到过程中因各类情况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三年内不得调离开发区教育系统。工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凡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未在202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以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2807032、18603169368
 
 
 
  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4年4月21日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聘113人方案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保障学校有序安全运转的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及保育员、炊事员、保安113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此次招聘工作,县教育局配合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及保健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一览表》(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户籍条件按照《岗位一览表》内容要求执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保健医生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岁以下(197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立案调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根据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不宜从事校园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本县编外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将适时发布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在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龙头街道城南社区10栋1号,城南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对面)。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在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下载《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其中,报考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的人员到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现场报名(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报名)。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4.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需要增加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报名需提供在读学校的有效《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但处在发证阶段,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并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在外县工作的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欠费停机、变更号码、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费。本次考试每个岗位的报名费均为每人交纳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和保健医生岗位考试方式视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面试(专任教师岗位以说课及专业才艺展示方式;保健医生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方式按以下具体办法确定:
 
  (1)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
 
  经笔试后,按同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由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主要测评幼儿园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相应的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
 
  需笔试及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只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代码)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省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考察按照行业用人品行及历史背景(指有无公安部门违纪违法记录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习性行为,有无精神性疾病及分裂症,有无明显的攻击性行为等)基本规定进行。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报考志愿调剂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十、公示
 
  招聘结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派遣服务工作单位,如出现同一岗位(代码)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则顺延递补;如出现某一岗位(代码)因无人报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采取把同一岗位类别录用后剩余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在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并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如某一岗位有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要求被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照报考同岗位(代码)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合同期内,县教育局可以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幼儿园进行跟岗学习、支教。合同期满后,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会商县教育局,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用工需求调整原合同的工作单位)。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除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以外,不得随意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同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须向用工单位、县教育局以及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报备。
 
  十二、待遇
 
  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工资待遇参照新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应发工资4700元—50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应发工资167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管控监督和规范管控监督程序。纪检部门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联系电话
 
  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855—3339911
 
  县教育局:0855—3222728
 
  十五、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855—3331006
 
  十六、未尽事宜由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作出解释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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